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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兰信(300065)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一)财务表现及其原因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82.77万元,同比下降49.57%,主要由于公司有大额在手订单处于执行过程中,尚未完成交付。同时,公司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自主可控核心产品,大力拓展高毛利订单,毛利率显著上升,但由于订单的交付进度,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05万元,同比下降69.98%。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治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核心技术竞争力持续增强: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46%,研发费用同比上升0.84%;伴随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管理费用同比增长9.14%。公司持续落实“精品战略”,公司正从体系改革、聚焦主营、降本增效等多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下半年公司多个重大项目有望完成交付确认,盈利能力预计将得到有效保障。 (二)报告期内重要经营成果 (1)智能航海 2026年上半年,公司智能航海业务保持良好增长势头,香港公务船项目在前期亿元级订单基础上,持续显现显著的长尾效应,上半年再次斩获千万级新增订单。香港公务船项目的持续落地不仅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港澳公务船市场的品牌信任度,更凭借其良好的客户口碑与实践验证,正在形成可复制的标杆效应,有力撬动港澳区域后续增量需求,并对内地公务船市场的国产化替代进程产生积极辐射带动作用。得益于公司在智能航海领域长期的自主研发积淀与技术深耕,在关键装备国产化替代的时代趋势下,公司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产品方面,公司坚持“精品战略”,公司自主产品实现了快速迭代和升级,后续陆续推向市场。 2026年上半年海兰信全面向固态雷达转型,建立了日趋完善的渠道商体系,针对国内外市场的销量有了进一步提升,继续巩固中东、东盟等海外市场,建立巴拿马和迪拜备件库,筹划非洲和土耳其备件库,持续完善全球各地的服务网络。上半年固态雷达开始批量出货并在全球航运市场的占有率快速提高。同时固态雷达在国内的试装和新签订单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利用国内新造船火爆的机会获取了很多固态雷达批量供货的订单,通过大量的运用不断收集客户的反馈,再由我们的专业研发人员不断升级雷达的软硬件,逐步提高X波段和S波段固态雷达的性能和质量,为后续更大批量的出货奠定牢固基石。与此同时,内河300雷达在2026年也取得了更大的突破,销量同比翻倍,并且通过不同场景的应用和持续迭代升级该款雷达的性能指标。 “以岸管船”是公司面向内河航运智能化、数字化发展重点培育的新业务方向,通过构建船、岸、云一体化技术架构,将船载智能设备、岸基管理平台及云端数据与人工智能能力进行融合,形成“船端实时感知—岸端集中管理—云端数据分析—智能辅助决策”的业务闭环。针对当前内河航运船舶数量规模大、经营主体分散、安全管理成本较高以及数字化基础相对薄弱等特点,公司重点从低成本船端智能化改造切入,逐步形成连接船舶、船东及岸基运营管理的数字化基础设施。 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船端产品、岸基平台以及关键技术验证等方面持续取得阶段性进展。船端方面,轻舟Lite智能航行系统完成1.0版本研发并进入实船试装及产品迭代阶段,围绕视觉感知、目标识别、航行安全预警和船岸数据连接等能力开展真实场景验证;同时,公司持续推进轻舟Pro及自主测试船建设,围绕雷达、视觉、AIS、定位等多传感器融合以及智能决策、自主航行等能力开展研发验证,逐步建立“产品开发—实船测试—数据回传—算法迭代”的研发闭环。 岸端方面,公司持续完善“以岸管船”平台的数据底座及业务能力,推进船舶位置、航行状态、船载设备以及视频等多源数据统一接入,并持续整合航线、AIS、气象水文及船舶档案等航运数据资源。 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船舶实时监控、安全预警、历史轨迹分析、航线优化、设备运维及OTA升级等功能,为船队管理及船舶运营提供数字化支持。 在市场应用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推进内河典型船型及航行场景的产品验证,通过实船试装、客户测试及示范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产品定义和商业化方案。2026年上半年,轻舟团队推动公司取得长航集团批量船舶项目,并负责相关智能航行系统的交付工作,标志着公司智能航行产品由单船试装验证进一步向批量化项目应用迈进。该项目有助于公司在规模化交付、系统集成、现场实施及后续运维等方面积累经验,并进一步验证智能航行系统在实际运营船舶中的工程化适用性。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与船东、船厂、区域渠道及航运产业合作伙伴协同推广的市场模式。随着船端产品成本进一步优化、岸基平台能力持续完善以及实船数据不断积累,公司正逐步形成从智能船载终端到岸基数据服务的完整产品体基于上述布局,公司将进一步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发挥公司在导航雷达、通导设备及智能船舶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持续提升感知、认知、决策及船岸协同能力,推动“以岸管船”由单船智能辅助逐步向船队数字化管理和智能运营延伸,探索形成面向内河航运的新型智能化产品与服务体系。 (2)海洋观探测 公司海洋观探测领域2026年上半年取得以下重要经营成果: 市场开拓取得重要突破。成功中标“海铃计划”一期工程深海光电支持系统,标志着公司进入深海装备批量采购的核心供应商序列,市场拓展能力与核心技术竞争力进一步显现,为公司后续承接规模化订单打开了成长空间。 核心装备交付能力持续验证。圆满完成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海底接驳盒交付,证明公司在海洋观测网核心节点设备领域的工程化交付能力已经成熟,产品可靠性与稳定性获得国家级试验场的实际验证,为后续同类项目承接积累了可靠的业绩背书。 重大战略项目稳步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洋科学观测网及岸基保障基地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该项目深度契合《海南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战略地位突出,具有持续的市场前景和长期商业价值。 业务方向与国家政策高度契合。公司聚焦的深海装备、海底接驳、海洋观测网等核心业务方向,正是“十五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常务会议及海南省海洋规划重点支持和投入的领域,政策红利显著,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外部保障。 (3)海底数据中心 报告期内,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实现从"双项目运营"到"三地协同发展"的跨越式提升。海南海底智算中心持续稳定运营,PUE保持1.1左右的全球领先水平,算力资源上架率稳步提升,智算业务持续拓展;上海临港"海上风电+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保持稳定商业运营,首批资源已交付中国电信、上海仪电等核心客户使用,国家级示范效应持续显现;汕头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完成备案并启动前期建设,标志着公司UDC业务进入规模化复制新阶段。 报告期内,海底数据中心产业成功实现从海南自贸港向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持续复制,验证了技术在不同海域环境下的适应性和商业可行性。"一南一北一湾"多项目格局基本成型,核心客户覆盖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头部企业及智算运营企业,公司后续将在全国沿海地区继续规模化推广。随着国家算力网建设全面提速和算电协同政策持续深化,海底数据中心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潜能。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段,备货量上升固定资产 358,289,888.29 14.01% 367,855,938.91 15.09% -1.08%在建工程 115,433,610.15 4.51% 120,168,083.39 4.93% -0.42%使用权资产 5,718,202.11 0.22% 7,193,071.54 0.29% -0.07%短期借款 101,900,000.00 3.99% 30,497,100.00 1.25% 2.74%合同负债 198,986,881.47 7.78% 173,861,929.05 7.13% 0.65%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年 向不 特定 对象 发行 可转 换公 司债 券2020年12 月17 日 72,13 0.19 72,13 0.19 8,305. 57 64,45 元。 尚未 使用 的金 额 中,无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6月30日余额合元。 0 2022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12月12日 29,401.89 29,40% 0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成, 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及利息收入全部转回公司自有账户中,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合计 -- -- 101,532.08 101,532.08 8,305.57 93,85一、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73,000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73,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余额包销。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期。截至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资金73,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69.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132.60万元(含利息收入2.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开立的账号8110701012801971766的人民币账户内。 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资金用于项目投入8,305.57万元。因原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原已投入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23.9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中,无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523.99万元。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公司共发行股票30,581,039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3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110905751110805的人民币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共计(不含税金额)598.11 29,401.89万元外,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万元。 2024年度,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592.09万元及其理财收益1,058.03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401.89万元及相应理财收益1,058.03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及利息收入全部转回公司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向不 特定 对象 发行 可转 换公 司债 券2020年12 月17 日 年产 智能 船舶 件套 及智 能感 知系 件套 一期 因) (1)“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2)“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和“UDC上海 项目(一期)”。 (3)“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因部分客户正由传统机柜租赁向定制化、模块化部署模式转变,前期技 术对接与方案磨合时间超出预期导致未达到预期效益。(4)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大,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变化及项目建设情况并适时调整。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启动以来,地缘性政治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为更好推进公司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2)“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主要依靠面向海兰信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提供海洋作业和产品测试服务,以及对外租赁的业务模式获取收入。2021-2023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部分外部租赁业务模式的目标客户订单量处于低位运行,仅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并不足以实现预计投资效益。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及运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终止了“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15,941.98万元及其理财收益726.40万转入一般账户用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作为公司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开展海洋数据立体探测技术、海洋数据融合与应用技术,以及围绕数据相关的海洋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在项目建设期内:1、公司将重点开展海洋水下数据舱(UDC)技术研发工作。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完成了海洋水下数据舱(UDC)技术研发工作,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海洋水下数据舱(UDC)技术研发方面,目前公司已经在海南全面开建的商用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掌握了相关核心技术,并具备了海底数据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已经完成阶段性探索,全面进入到海底数据中心商业化阶段。推动海底数据中心与海上风电的融合是公司重要战略举措,UDC上海项目(一期)作为“海上风电+海底数据中心”零碳新基建项目,将通过运营模式创新实现两者间的有机结合。公司需要积极把握机遇,实现技术成果转化,通过示范项目推动海底数据中心与海上风电的融合的落地,从而不断深化在海底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布局,为后续的复制推广和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公司一直在持续进行海洋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面对当前国际形势,公司亟需加快相关应对举措实施步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持续进行着海洋装备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在固态导航雷达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方面均走在国内行业前列,是国内少数几个完成产品设计、开发、试制和工艺验证的企业之一。2022年6月,公司被相关国家实施采购限制,对公司磁控管船舶导航雷达的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造成了不利影响,公司快速做出应对响应,推进自主化研发进程,以持续稳固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船舶固态导航雷达基本原理的技术实现和样机研制工作,亟需募集资金支持继续深化技术研发,突破雷达微波组件国际供应链的封锁,研制全自主固态导航雷达,推动民用船舶关键配套装备的国产化进程。因此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和“UDC上海项目(一期)”。(4)“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围绕公司旗下的海洋观探测业务板块展开,公司计划在海南省海口市租赁场地并建设服务网点,购置性能先进的海洋观探测仪器和海洋作业装备,扩充员工团队规模,针对“无人智能海洋测绘系统”、“桥梁、大坝数字化监测系统”、“水下基础工程维修保养控制技术研究”等技术课题开展创新研发,面向海上风电、海洋油气等新兴海洋经济领域以及内陆水域提供基础工程巡检和维护保养等专业技术服务,并通过长期租赁方式,向地方测绘机构、海事局、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下游客户租赁海洋观探测仪器和海洋作业装备。公司未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20%,主要由于公司在上年末得知海南省预计在2024年上半年将招标“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与公司原募投项目重合度较高,均为海洋观探测能力的实施,公司决定若中标新项目,将以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方式支持新项目的实施;若未中标则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欧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欧特海洋”)均于2024年6月18日前收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EPC+O)”(以下简称“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中标项目亦是围绕海兰信旗下的海洋观探测业务板块展开,与募投项目投资逻辑相符。中标项目将依托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海洋调查和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中的高端设备资源、关键技术积累、专业人才团队、项目实施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相较于原募投项目的对外租赁模式,现有项目的业务模式为设备销售加数据维护服务,设备销售及后期的数据服务均可产生利润。相较于原募投项目,新项目聚焦轻资产模式,项目交付周期较短、可快速回笼资金,后续数据服务可持续产生利润,有利于提高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所配置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标项目的实施。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1,634.83万元(含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EPC+O)”的实施。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第二次变更:实施地点由海南省三亚市变更为海南省陵水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UDC上海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控股孙公司海兰云(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项目的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以活期存款或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及利息收入全部转回公司自有账户中,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募集资金使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本表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总额为扣除发行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合计为598.11万元后的余额。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向不特 定对象 发行可 转换公 司债券 向不特 定对象 发行可 转换公 司债券 海底数 据中心 一期项 目 年产智 能船舶 系统 370件 套及智 能感知 系统 360件 套项目 21,511. 8 21,511. 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次变更,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和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项目启动以来,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21,411.10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年末,公司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项目”最终尚未投入资金21,511.80万元转为用于“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次变更,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和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2021-2023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部分外部租赁业务模式的目标客户订单量处于低位运行,仅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并不足以实现预计投资效益。2023年是公司深入推动高质量变革的第一年,为构建长期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明确提出了“精品战略”,公司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亦有所调整。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及运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终止“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具有更好现金流或回款能力的生产经营活动。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虽然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且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地方政府土地使用政策及用途调整等影响,因此导致了此项目的实施周期延后,项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谨慎研究,公司拟对“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围绕公司旗下的海洋观探测业务板块展开,公司计划在海南省海口市租赁场地并建设服务网点,购置性能先进的海洋观探测仪器和海洋作业装备,扩充员工团队规模,针对“无人智能海洋测绘系统”、“桥梁、大坝数字化监测系统”、“水下基础工程维修保养控制技术研究”等技术课题开展创新研发,面向海上风电、海洋油气等新兴海洋经济领域以及内陆水域提供基础工程巡检和维护保养等专业技术服务,并通过长期租赁方式,向地方测绘机构、海事局、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下游客户租赁海洋观探测仪器和海洋作业装备。公司未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20%,主要由于公司在上年末得知海南省预计在2024年上半年将招标“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与公司原募投项目重合度较高,均为海洋观探测能力的实施,公司决定若中标新项目,将以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方式支持新项目的实施;若未中标则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欧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欧特海洋”)均于2024年6月18日前收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EPC+O)”(以下简称“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中标项目亦是围绕海兰信旗下的海洋观探测业务板块展开,与募投项目投资逻辑相符。中标项目将依托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海洋调查和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中的高端设备资源、关键技术积累、专业人才团队、项目实施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相较于原募投项目的对外租赁模式,现有项目的业务模式为设备销售加数据维护服务,设备销售及后期的数据服务均可产生利润。 相较于原募投项目,新项目聚焦轻资产模式,项目交付周期较短、可快速回笼资金,后续数据服务可持续产生利润,有利于提高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所配置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标项目的实施。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1,634.83万元(含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海南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EPC+O)”的实施。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因部分客户正由传统机柜租赁向定制化、模块化部署模式转变,前期技术对接与方案磨合时间超出预期导致未达到预期效益。UDC上海项目(一期)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当前投入进度88.49%系给供应商付款节点所致,合同约定2026年12月完成全部付款。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6-05-15 公司会议室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并购重组事项进展;UDC订单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市值管理情况;公司并购重组进度。 www.cninfo.co m.cn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 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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