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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瑞眼科(30123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投入建设,同时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泰州张勤眼科所致使用权资产 1,224,952,17合同负债 26,406,507.2商誉 565,871,264.眼科,新确认商誉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663.34 0.00% 95,228,213.3眼科股权款,本期已全部支付完毕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8,922,041.一年内到期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期新增合并范围泰州市高港区张勤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 (1) 2022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07 月05 日 125,8 67.02 109,8 93.57 3,835 发行价格为3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70,241.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692.69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35.93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73.36万元(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61.16万 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金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2022年07月05日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 9.7 否 否 2022年首 次公 开发 行2022年07 月05 日 成都 锦江 普瑞 眼科 医院 生产 建设 否 2,28 2 2,28 2 2,27 6.01 2,27 滑,导致本期效益不及预期。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均处于营业初期,尚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支出较多,尚未达到预期平均收益。 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6,572.3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7,549.93万元。 (1)经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380.00万元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80.00万元。 (2)经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 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3)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 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4)经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 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42.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5)经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 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27.00万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6)经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7)经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 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8)经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 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282.00万元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9)经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投入进度及实现效益详见上表。 存在擅自变 更募集资金 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46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658.52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41.76万元。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02,802.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情况业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4日划转到公司一般户,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2.5亿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账户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11日分别转账3,000.00万元、6,031.19万元、7,800.00万元、7,600.00万元、568.81万元至一般户,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账户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6日分别转账20,000.00万元、5,000.00万元至一般户,截至2026年4月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经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1.82万元。 经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8月1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28.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或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25.20万元。 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4月20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099.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99.01万元。 上述项目实施期间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系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61.4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中结构性存款7,600.00万元,协定存款2,561.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5月11日 网络远程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机构、其他、个人 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的《301239普瑞眼科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605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的《301239普瑞眼科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6051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市值管理由董事会领导负责,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牵头,证券部作为执行机构,统筹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在管理方式和具体操作层面,制度明确了经营提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股份回购等多种实施方式,推动公司价值与市场表现逐步趋同。同时,制度规定了监测预警机制,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设阈值时,公司将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各类投资者关系沟通渠道进行澄清、价值传递等方式积极应对。此外,制度严格划定了市值管理中的行为红线,明确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所有管理活动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框架内规范开展。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作为中国非公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头部企业之一,公司始终将投资者保护置于战略高度,紧密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追求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制定并公告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环境与经营实际,继续深化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各项举措。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环境与经营实际,继续深化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各项举措。公司在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全国布局的同时,继续深化学科建设,持续引进眼科诊疗行业前沿技术,推动技术与服务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精细化运营,持续提升运营和管理效益;加速数字化转型,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与合规经营;通过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线上互动交流等多种渠道强化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透明度与价值传递效能。2026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授权议案,并获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制定了中期分红方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质量回报双提升”为行动指引,坚守医疗本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与投资者同心共赢。报告期内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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