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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产品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57,246,563.05 48,995,838.50 16.84% 管理费用 140,700,694.79 106,776,053.71 31.77% 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工资薪金等人员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31,203,640.78 1,799,389.73 1,634.12% 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费用增加及汇兑损益变动所致。所得税费用 60,548,801.15 39,126,550.95 54.75% 主要系报告内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研发投入 118,987,033.08 101,857,527.83 16.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773,614.86 -129,054,581.30 316.01% 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及通过票据结算的采购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522910684- , , . 741221503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126,684.55 618,183,117.65 -18.6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661,576.51 -251,489,985.95 167.06% 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及通过票据结算的采购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润平的部分股权获得收益所致。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640,526.80 -1.92% 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的芯联集成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否资产减值 -76,261,485.02 -25.99% 主要系公司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否营业外收入 58,564.97 0.02% 否营业外支出 536,099.84 0.18% 否其他收益 39,442,193.30 13.44%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及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奖励补助增加所致。 否信用减值 -2,193,117.45 -0.75% 主要系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2万个超 大规模集 成电路用 超高纯金 属溅射靶 材产业化 网,公告编号: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9日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50万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9,693.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已于2021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 2、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年度使用、累计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41.6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022.75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22.28万元(不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510.88万元)。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3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18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19,394,11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8,499,945.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9,813,579.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8,686,365.87元,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00号”验资报告。 2、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年度使用、累计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28,217.6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0,662.30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206.34万元(不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1,343.43万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09月01日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否 11,925.96 11,925.96 11,925.96 129.79 11,719.34 98.27%2023年07月28日 -1,767.63 -6,665.36 否 否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09月01日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否 24,619.12 24,619.12 24,619.12 6,711.88 22,203.46 90.19%2025年 5.2万 个超大 规模集 成电路 用超高 纯金属 溅射靶 材产业 生产 建设 是 78,139 78,139 94,050.1 26,925.64 72,367.31 76.95%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化项目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10月10日 浙江海宁年产 1.8万 个超大 规模集 成电路 用超高 纯金属 溅射靶 材产业 化项目 生产 建设 是 31,696.1 31,696.1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10月10日 年产 1.8万 个超大 规模集 成电路 用超高 纯金属 溅射靶 材生产 线技改 因) 1、“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负责承担建设,并于2023年7月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实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公司正积极推进产品的送样认证和新品创新研发工作,同时推进降本增效措施改善效益。 2、“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江丰负责承担建设,并于2025年4月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投产时间未满一年,2025年1-4月为试生产阶段,成本较高。 3、“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上述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和“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4年9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即项目名称由“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主体由“嘉兴江丰”变更为“江丰电子”、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有厂房”、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东侧、杭州湾大道南侧”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198号”、投资金额由31,696.10万元变更为15,785.00万元;同意募投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年产 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投资金额由 78,139.00万元变更为94,050.1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上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即项目名称由“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主体由“嘉兴江丰”变更为“江丰电子”、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有厂房”、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东侧、杭州湾大道南侧”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198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募投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4年10月2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江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2022年向 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宁波江丰电 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 用超高纯金 属溅射靶材 产业化项目 宁波江丰 电子年产 5.2万个 超大规模 集成电路 用超高纯 金属溅射 靶材产业 化项目 94,050.1 26,925.64 72,367.31 76.95%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技改项目 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合计 -- -- -- 109,835.1 27,000.76 72,442.43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考虑到日益增长的智能制造需求并基于项目建设的需要,为优化产线布局,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2)“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公司的销售规模受下游需求拉动而快速增长,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加强内部管理协同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和“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4年9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即项目名称由“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主体由“嘉兴江丰”变更为“江丰电子”、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有厂房”、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东侧、杭州湾大道南侧”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198号”、投资金额由31,696.10万元变更为15,785.00万元;同意募投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投资金额由78,139.00万元变更为94,050.1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上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4月25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广大投资者 1、公司2024年度盈利表现情况;2、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3、公司行业整体情 况和行业内其他主 要企业的业绩表 现;4、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5、近期国际政策变化对江丰电子发展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研/2025年4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围绕“专注主营业务,致力打造世界一流半导体企业”、“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行动举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在经营治理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19亿元,同比增长16.82%;公司继续强化先端制程产品竞争力,努力扩大全球市场份额,国内外客户订单持续增加,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5亿元,同比增长28.71%;公司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大量新品完成技术攻关,逐步从试制阶段推进到批量生产,产品销售持续放量,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15.12%。在投资者关系回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明确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后持续分红,近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加沟通的频率、深度和针对性,通过举行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听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构建与投资者良好互动的生态,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公司凭借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积极表现,已连续两年入选“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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