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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12-31
信息来源2024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专注于光伏发电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逆变器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所处行业为“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属于目录“6.3 太阳能产业”之“6.3.1 太阳能产品”中的“光伏系统配套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所处行业为“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16 太阳能发电”;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属于“6.3.3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光伏行业市场概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和环境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太阳能光伏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在世界主要国家对光伏产业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的推动下,逐渐在世界各国的能源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2013-2023年全球光伏发电年新增装机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Solar Power Europe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统计数据,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增长趋势明显。截至2023年底,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
  量已超过 1,624GW,年新增装机量由2013年的 38.4GW增至2023年的 447GW,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7.82%。全球光伏发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英国、德国、美国等欧美传统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国家以及巴西等南美洲国家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光伏发电在全球得到了愈发广泛的应用,光伏产业逐渐演变成众多国家重要产业。 在2023年全球前十大光伏发电市场中,中国市场继续保持领先优势,2022年及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位居世界第一。
  2022年及2023年全球主要光伏发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Solar Power Europe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 Power Europe)发布的《Global Market Outlook For Solar Power/2024-2028》的报告,到2028年,最乐观预计全球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1,112GW,最保守估计则将达到 668GW。此外,局部地区冲突导致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及传统能源价格上涨,将加快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进程,促进相关地区的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光伏作为主流新能源品种之一,其未来的全球装机规模或将超预期增长。
  2024-2028年全球光伏发电年新增装机容量预测(GW) 数据来源:Solar Power Europe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在《全球能源转型展望》中提出的 1.5℃情景(全球平均气温升幅限制在 1.5℃
  内),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需要达到 11,000GW以上,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约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 90%,发展潜力巨大。
  2、我国光伏行业市场概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277.57GW,同比增加 28.33%;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885.68GW,同比增加 45.45%,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2013-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及累计装机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亿千瓦以上;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在碳中和的背景下,我国光伏行业未来发展可期。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发布的《中国2050年光伏发展展望(2019)》报告,光伏在2050年将成为我国第一大电源,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将达到 50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 59%,
  全年发电量约为 6万亿千瓦时,占当年全社会用电量的 39%。 2011年-2030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及预测(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
  的披露要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光伏逆变器业务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管理体系,形成自身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组串式逆变器领域,主要盈利模式是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组串式逆变器领域积累的技术、产品、品牌等优
  势,通过销售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实现收入,获取收益。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分为电子
  元器件、结构件以及辅料等。在供应商的甄选方面,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产品价格、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加入到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采购计划。经公司对供应商的严格甄选后,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就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均直接向《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企业进行采购,双方签订订单合同,明确责任。
  (3)生产模式
  生产管理部门每年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生产管
  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生产设备情况制订下月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
  (4)销售模式
  光伏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变器作为光伏系统的主要核心部件,需要与光伏组件、支架、配电箱或储能电池及其他电
  气设备共同组成光伏系统,提供给最终电站投资业主使用。光伏系统在提供给电站投资业主使用之前,存在设计、选型匹配、集成、系统安装及发电并入电网等多个环节,其中设计环节由于涉及建筑结构和屋顶荷载等,需要施工方提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结合现场情况设计施工图纸。光伏系统部件选型匹配、集成、安装完成后,由于发电上网需与当地电网对接并根据项目装机容量等确定接入方案,光伏发电系统自设计选型至发电并入电网全流程的专业性和属地性较强。因此,虽然最终使用者均为光伏电站投资业主,但在光伏发电系统产业链中的某一类客户均可直接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安装商、EPC承包商和投资业主等,主要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四类具体客户情况如下: 1)EPC承包商EPC承包商是受投资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匹配选型、采购、集成、安装施工等实行全方面承包的企业。项目完工后,最终交付投资业主。2)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是专业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相关部件的选型、匹配,将光伏逆变器、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储能设备或其他电气设备部件等,匹配销售或集成销售予下游安装商、EPC承包商、投资业主等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企业。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海外市场已逐步形成一批经营规模较大、业务较为成熟的区域性光伏系统集成商。该类客户贴近其下游客户需求、本地化服务能力强,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匹配、集成、安装等服务的能力,形成了以专业化属地系统集成商为主的渠道特点。3)安装商安装商的下游客户主要是电站投资业主,从其承揽业务并完成光伏系统的安装,其所需光伏系统设备可以从光伏系统集成商购买,也可以直接从各部件制造商分别购买后安装施工成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并最终交付投资业主。4)投资业主投资业主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最终客户,包括工商业用户、户用用户及地面电站投资者等。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主要通过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如下: ①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公司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业务投标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发货,主要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公司通过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主要以直接议价询价的方式销售于客户。②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准入许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服务体系,建立自身海外营销团队负责市场推广,该部门主要通过分析国际市场运行趋势确定目标市场区域,由业务人员按地区进行分工,通过参加国际性展会、拜访行业重点客户、电话邮件等方式拓展海外业务。公司在澳洲设立子公司负责澳洲地区营销推广,其他主要海外市场区域一般由公司营销团队负责先期开发,进行认证、宣传等工作,而随着海外市场客户规模的不断增加,为了更加迅速和及时地向当地海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节约海外市场客户服务、推广和维护成本,公司委托第三方从事境外服务的机构协助公司进行市场服务、推广和维护、人力资源等服务,日常公司有相应地区业务人员负责跟踪对接上述机构。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
  (5)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覆盖销售、采购、生产、库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的 ERP系统,
  对所有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活动进行控制。公司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流程,保证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的高效运行。
  2、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
  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包括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两类业
  务的经营模式较为相似。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是公司通过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实现发电收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是公司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1)营运模式
  通过专业化自主运营,公司已打造了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构成互补、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已建立较为完善的
  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体系,从业务前期开发到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公司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风险控制、监督和专业管理,形成了较强的项目挑选和风控能力、项目质量监督能力、运行维护和发电效益保障能力。1)开发踏勘、内部决策等项目前期工作锦浪智慧拥有专业的业务开发团队,通过市场调研及开拓获取有意向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潜在项目或适宜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目标区域,经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及评估后推进至投委会审核阶段。锦浪智慧对潜在目标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决策制度,成立投资委员会对项目是否继续推进进行最终的评估判断。投委会成员主要由项目开发部、技术部、风控部、法务部、业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等构成。投委会成员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域、光照情况、当地综合电价、业主类型、业主基本情况、实际消纳以及预期收益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后形成投资评审报告并提交投委会审核。若项目未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项目即终止推进;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的项目,锦浪智慧将对其进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与终端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进与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2)项目采购及施工锦浪智慧设立了采购部,严格规范控制企业的采购行为和过程,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经多轮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确定合格供应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一般交由建设总承包商(EPC)完成,公司根据资质、承建能力、过往项目经验确定合格 EPC供应商名录。项目正式施工需经锦浪智慧评估通过并签订正式 EPC施工合同后方可开工。锦浪智慧重视 EPC承包商的遴选,已与一批施工资质过硬、项目经验丰富的 EPC团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光伏电站运营项目的建设施工顺利进行。3)项目并网及验收在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中,项目子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和并网协议;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中,项目子公司与自然人业主签订合作协议,自然人业主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协议。项目建设完成后,锦浪智慧会安排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出具竣工验收文件,验收通过的项目将进入运维环节;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完成消缺后方可向下一环节推进。4)项目建成发电及运维管理锦浪智慧对光伏电站的运行及维护执行严格、完善的运维制度,与专业第三方运维团队签订电站运维合同,由其负责定期检测及清洗、及时排除故障等工作保障电站的稳定收益。锦浪智慧自身运维人员通过智能化的集中监控系统平台、运维工作报告等监督各运维团队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电站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问题,并交由运维团队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失误,确保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行。在电站并网运行后,锦浪智慧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进行定期评估。在电站并网运行满一年后,锦浪智慧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投后管理并出具投后评估报告,对实际发电量及现金流与初期测算情况不符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投后技改。
  (2)盈利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主要盈利模式是锦浪智慧通过下属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进行工商业和户用两种分布式光伏
  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持有运营。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终端企业客户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主要由终端企业客户使用,“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目前由当地电网公司按照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全部收购并结算,该模式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主要盈利模式是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4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公司以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围绕主业深耕细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4,220.42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 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115.77万元,较
  上年同比下降11.32%。业绩变动主要受业务结构、市场竞争策略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1、公司逆变器板块营收规模与上年相比小幅减少,主要系受客户新增需求下降影响。 此外,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对逆变器产品的定价策略进行调整,进而导致利润减少 。
  2、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分布式光伏发电业
  务的收入同比增加。
  3、为加强产品创新,优化和提升品牌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力度,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付账款 894,405,862.27 2,056,930,755.98 -56.52% 主要系公司本期电站建设减少,组件及工程采购下降所致预收款项 2,200,154.52 10,192,901.87 -78.41% 主要系公司上期末预收货款于本期签订合同并确认收入结转所致合同负债 66,773,489.51 50,693,047.22 31.72%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其他应付款 268,404,480.40 430,872,031.45 -37.71% 主要系本期股权激励部分到期回购注销,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及押金保证金到期支付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77,685,365.90 939,352,444.65 57.31%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 89,018,852.06 47,714,282.90 86.57% 主要系应结算销售返利款增加所致递延收益 64,331,867.08 32,300,616.84 99.17%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其他综合收益 477,075.42 -778,585.40 161.27% 主要系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销售费用 460,016,263.12 349,754,597.74 31.53% 主要系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境外服务费、营销人员薪酬等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311,689,169.53 155,654,684.97 100.24% 主要系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应付融资利息增加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其他收益 81,505,585.47 44,211,546.63 84.35%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增值税加计抵减及减免增加所致投资收益 17,212,241.02 -18,043,686.49 195.39% 主要系本期出售部分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6,176,208.22 100.00% 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合约执行完毕所致信用减值损失 -17,164,415.10 2,921,753.34 -687.47% 主要系本期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相应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 -32,335,740.27 -15,257,780.07 -111.93% 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和在建工程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10,656,563.65 774,373.30 -1476.15% 主要系本期出售部分电站资产及未使用的电站物资形成的亏损所致营业外支出 5,795,212.51 3,081,103.10 88.09%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30,749,546.72 57,796,131.20 -46.80%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下降,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料,致使本期支付的采购款下降所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90,843,769.07 8,475,966.00 3331.39% 主要系子公司锦浪智慧本期部分电站资产出售增加所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10,526,887.35 6,894,271.37 2953.65% 主要系子公司锦浪智慧本期出售部分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所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763,645.93 3,630,928,678.29 -90.92% 主要系上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较多所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31,049,548.36 7,115,552,197.13 -48.97% 主要系本期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减少所致投资支付的现金 17,500,000.00 247,187,477.00 -92.92% 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所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1,426,168.06 4,717,709.44 566.13%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锦浪智慧收购电站项目公司所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568,123.69 3,433,751,366.00 -98.70% 主要系上年同期累计购入保本型结构性存款较多所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9,883,863.66 -100.00%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0 - 不适用 主要系质押的定期存单于本期到期赎回所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46,450,515.19 662,712,325.90 420.05% 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028,892.71 62,443,924.69 178.70% 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激励回购及支付收购子公司原股东往来款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564,129.24 383,040,120.02 435.34% 主要系本期消耗前期购入的原材料,致使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6,745,837.76 -7,138,409,833.91 59.70% 主要系本期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8,964,701.82 6,236,776,770.03 -88.79% 主要系上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632,115.67 -500,747,347.29 78.11% 主要系本期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减少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
  露要求:十堰空港项目 4.19 十堰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中煤远大项目 4.09 淮北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其他项目 1,305.68小计 1,360.98公司2024年度新增已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总发电量为 19,473.01万度,并网电量为 18,794.77万度,电费收入为8,149.06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售电模式通常分为“全额上网”以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即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全部售予电网,不做自用,这种情况下,电网以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部电量。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主要由用户自己使用,多余电量售予电网。“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根据当地电网企业的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的售电由电网公司按照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进行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一般高于“余电上网”的售电价格,“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万度,收入为 5,557.70万元。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本报告期共计出售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约 137.36MW,平均交易价格约 3.35元/W,交易产生的利润约 2,211.81万元。出售的分布式电站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由客户自行安排运维。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光伏行业-逆变器 销售量 台 912,907 746,682 22.26%生产量 台 992,316 823,803 20.46%库存量 台 209,099 129,791 61.10%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逆变器的期末库存量较上年末增长61.10%,主要系公司为了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增加备库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九之说明。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上表披露为原材料供应商。
  3、费用
  场份额,境外服务费、营销人员薪酬等支出增加所致管理费用 203,716,262.10 276,969,622.02 -26.45% 主要系本期冲回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财务费用 311,689,169.53 155,654,684.97 100.24% 主要系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应付融资利息增加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 384,422,231.56 312,455,660.92 23.03% 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人才及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六代单相 3kW系列离网逆变器项目 响应区域价值主张,满足区域差异化需求,推出平台化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顺应全球户用储能大趋势,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新一代 5-10kW三相交流耦合储能逆变器项目 完善储能产品类型,增加产品应用场景,以适应市场需求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交流充电桩项目研发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2000VDC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项目 提升设备电压适配等级,提升发电量,降低成本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发电量,进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光伏并网三相 320kW-M6系列逆变器项目 增加发电量,提升产品系统安全性及电网友好性,降低成本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工商业 125-200K三相并网逆变器优化项目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进一步降低故障后的发电量损失,提升发电量,巩固全球市场地位美版三相 125kW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研发 针对美国工商业市场研发优化项目,响应区域价值主张,满足区域差异化需求,推出平台化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根据各国家市场变化和标准调整,持续开发新品和产品迭代,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公司产品在光伏逆变器领域的领先地位新一代 100kW系列三相 Hybrid储能逆变器型,增加产品应用场景,以适应市场需求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进一步开发组串式储能产品,打破工商业不灵活的储能困局,抢占市场份额第五代户用 3-25kW三相并网逆变器项目 响应区域价值主张,满足区域差异化需求,推出平台化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顺应全球户用储能大趋势,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60-215kWh储能一体柜系列项目 完善工商业产品类型,增加产品应用场景,以适应市场需求 项目开发阶段 批量生产 进一步开发组串式储能产品,打破工商业不灵活的储能困局,抢占市场份额
  5、现金流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35.34%,主要系本期消耗前期购入的原材料,致使本期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6.85%和 65.5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9.70%,主要系上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较多及本期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减少所致;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变化主要系上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变化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 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74,076.75 374,076.75 质押、冻结 主要系用于履约保函保证金和只收不付户、账户冻结的银行账户应收票据 7,852,744.80 7,460,107.56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2) 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2,114,120.21 32,114,120.21 质押、冻结 主要系用于银行质押的定期存单、履约保函保证金和长期未使用止收止付的银行账户应收账款 6,524,226.93 6,337,876.29 质押 用于银行质押担保[注]万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为锦浪智慧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获得借款 15,286.00万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质押的电费收益权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337,876.29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
  (2)
  /
  (1) 额   例     
  2022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3年02月10日 292,500 290,475 73,159.86 294,8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 369.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7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 73,159.8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4,828.06万元。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28.26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1,934.96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7.34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132.5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
  5万
  台
  组
  串
  式
  逆
  变 2023
  -02-
  10 年
  5万
  台
  组
  串
  式
  逆
  变 生
  产
  建
  设 是 107,975.0
  0 53,175.00 25,340.53 55,442.49 104.26% 2024-12-31     不适用 否器新建项目   器新建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023-02-10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95,000.00 149,800.00 46,800.24 151,110.5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根据2023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8,77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未使用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年产 95万台组
  串式逆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年产 95万台组
  串式逆 年产 95万台组
  串式逆 53,175 25,340.53 55,442.
  (1)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在不改变原规划产能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的自建面积等方式,减少“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募集资金 54,800.00万元。
  (2)公司在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装费投入金额 5,300.00万元。
  2、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把握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的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规模,公司拟将“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调减的 5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另一募集资金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调整前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拟投资使用募集资金:1)华南地区 9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3,146.03万元;2)华中地区 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5,149.17万元;3)华东地区 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7,693.78万元;4)华北地区 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5,579.57万元;5)东北地区 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760.10万元;调整前投资总额 96,344.12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95,000.00万元。调整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金额变更为:1)华南地区 150.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50,203.34万元;2)华中地区 223.3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67,465.88万元;3)华东地区 63.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9,252.89万元;4)华北地区 4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2,593.05万元;149,800.00万元,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1月10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江证券、工银理财、朱雀基金等投资者 海外库存去化情况、2024年重点市场等内容 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2024年04月28日 电话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东吴证券、
  长江证券、财通证券等投资者 二季度以及全年的展望、全年出货目标等内容 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2024年05月10日 全景•路演天
  下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和监管机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提振投资者信心,完善市值管理制度
  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文件有关要求,公司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报告期内,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持续聚焦主业,加大创新研发,推动新品开发和迭代;发布并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至2024年8月 27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694,700股;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实地调研、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增强投资者认同,有效拉近投资者与管理层间的互动距离,拓宽互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互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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