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原因 | 购买 | 2017年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5股,减持价格为14.14元/股。 | 中车四方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93,4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04元/股至14.27元/股 | 中车四方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93,4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04元/股至14.27元/股 | 中车四方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93,4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04元/股至14.27元/股 | 中车四方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93,4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04元/股至14.27元/股 | 任卫东于2015年6月23日以28.1元/股的价格卖出所持时代新材1,000股股份。 | 2013年12月27日,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0% | 2013年12月27日,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1,2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8% | 2013年12月27日,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1,5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3% | 2013年12月27日,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0%
| 2013年12月27日,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1,5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3%
| 株洲所于2013年12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受让株洲车辆?眉山车辆和石家庄车辆所持本公司A股股份1,200,000股,1,500,000股和2,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661,422,092股)的0.7106%,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71元/股 | 201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南车株洲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612,198股,增持均价为11.56元/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982%。 | 二级市场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