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原因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2020年3月17日,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2,338,447股。 | 大宗交易 | 2019年12月18日,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749,700股。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2019年12月4日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251,900股。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2019年10月29日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410,000股。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2014年11月5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200,000股。 | 2014年11月5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31900股。 |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份200000股。 |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59000股。 |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份300000股。 |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200000股。 |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300000股。 | 2014年11月4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100000股。 | 2014年11月3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200000股。 | 2014年11月3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56699股。 | 2014年11月3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4200股。 | 2014年11月3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100000股。 | 2014年11月3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50000股。 | 2014年11月3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2329股。 | 2014年10月31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30,000股。 | 2014年10月31日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永安市财政局因操作失误卖出公司股份120000股。 | 2013年11月19日-2014年10月30日公司股东永安市财政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926,200股。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自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4日止,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所持永安林业(000663)股票1,825,412股,占其总股本的0.9%,成交均价为9.82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827,714股,占其总股本的0.41%。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预计实现投资收益约1,664万元。 | 自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永安林业(00066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1,258股,成交均价为9.60元/股,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0.83%;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永安林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股,成交价为9.40元/股,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1.48%.以上合计减持永安林业股票4,681,258股,占其总股本的2.31%,本次减持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2,898,091股,占其总股本的1.43%. | 自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永安林业(00066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1,258股,成交均价为9.60元/股,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0.83%;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永安林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股,成交价为9.40元/股,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1.48%.以上合计减持永安林业股票4,681,258股,占其总股本的2.31%,本次减持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2,898,091股,占其总股本的1.43%. | 自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18日止,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所持永安林业(000663)股票189,334股,占其总股本的0.09%,成交均价为9.21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7,579,349股,占其总股本的3.74%.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预计实现投资收益约161万元. | 自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2日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所持永安林业(000663)股票334,400股,占其总股本的0.16%,成交均价为9.13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7,768,683股,占其总股本的3.83%. | 自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4日止,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永安林业(000663)股票598,948股,占其总股本的0.3%,成交均价为9.64元/股.本次减持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8,103,083股,占其总股本的4.0%. | 2012年5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所持永安林业(000663)股票699,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34%成交均价为8.94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永安林业股票8,702,031股,占其总股本的4.29%,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可实现投资收益约576万元.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4日接到股东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11年12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本公司股票2298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本次减持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本1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本次减持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40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65%.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