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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002429)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8-23
指标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营业收入 8,482,784,941.64 9,519,943,302.69 -10.89% 无重大变化;
  营业成本 7,054,638,358.97 7,837,360,913.01 -9.99% 无重大变化;
  销售费用 107,840,308.06 115,598,289.13 -6.71% 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 181,166,686.99 109,972,293.03 64.74% 主要原因系租赁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45,390,240.31 16,149,657.43 181.06% 主要原因系外币汇率波动所致;所得税费用 79,051,198.40 146,148,400.85 -45.91% 主要原因系报告利润减少所致;研发投入 497,253,494.10 431,213,974.73 15.31% 无重大变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3,330,575.85 -571,590,836.98 270.28% 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备货核心原材料,预付货款增加所致与报告期内应收款项的收回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276,089.04 -1,702,668,501.01 86.53%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定期存款增加与投资定期存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0,453,978.01 1,552,486,040.28 -194.72% 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取得银行借款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0,041,626.09 -719,388,086.82 -1.48% 无重大变化;税金及附加 24,009,095.73 18,318,918.48 31.06%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业园二期厂房房产税增加所致;其他收益 283,511,399.26 206,699,597.34 37.16%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投资收益 7,724,713.33 2,080,617.78 271.27% 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 -10,412,931.81 -43,681,262.00 -76.16%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部分应收款项所致;资产减值损失 -56,501,428.56 -8,977,289.15 529.38%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30,850.77 -993,704.85 103.10%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所致;营业外收入 13,580,035.79 1,042,265.87 1,202.93%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保险理赔款项所致;营业外支出 5,677,080.65 12,198,982.14 -53.46%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报废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款减少所致;
  致;
  其他非流动资
  所致;
  致;
  期应付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七)附注3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销售。 166,660,000.00 1,901,141,839.21 425,014,085.22 644,435,366.77 96,448,015.40 95,696,29报告期内取得的子公司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全面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核心举措有:聚焦主业强化多业务群协同,以技术升级驱动产业革新,夯实治理根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以精准传递价值,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确保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具体方案及推进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历经二十年稳健发展,公司已构建起以光技术为核心根基的产业集群。在智能终端和LED产业领域,公司已稳居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成功实现智慧显示、LED及光通信三大业务板块横向拓展,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升级与转型,推动各业务向高端化及多场景应用方向突破。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光芯片和光模块产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有力验证了公司以技术创新驱动转型、强化高科技属性战略的前瞻性和正确性。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84,382,644.95元(含税),本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毕。2022年至2024年,公司连续三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人民币13亿元,各年度分红比例均超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以稳定持续的回报赢得市场高度认可。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以光技术为根业务的产业布局,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全面提升智能制造能力与效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开拓磷化铟、碳化硅等更多化合物半导体领域,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将结合经营实际与战略目标,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稳步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价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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