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评述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二坑 溪 厂、九曲湾厂、吴圩二期厂等4个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额超过1000万元,或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产能 定价依据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回款金额(万元)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验收,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未实现损益调整固定资产 153,447,022.69 1.71% 156,992,623.47 2.17% -0.46%加使用权资产 81,605,676.05 0.91% 70,654,585.72 0.98% -0.07%增加经营权项目融资增加租赁负债 72,975,290.20 0.81% 62,032,408.69 0.86% -0.05%加增加其他非流动资加工资及奖金在本期支付的税费转股一年内到期的期借款增加转股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八节、七“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光伏行业 467,869,736.84 469,035,943.36 自有及自筹资金 15.53% 不适用 不适用2024年08月20日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 司签署光伏项目 投资合作协议暨 对外投资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24-094) 南宁环保 装备产业 出口基地 ,环保耗材 30,458,965.34 30,458,965.34 自有及自筹资金 3.55% 不适用 不适用2024年11月20日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 《关于投资建设 南宁环保装备产 业出口基地暨 〈投资协议〉的 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 137) 氢能装备 研发制造 基地项目 自 建 是 氢 筹资 金 0.00% 不 适 用 不适 用2024年08 月20 日 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披露的 《关于签署氢能 装备研发制造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 暨对外投资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24-093) 沙井厂、二坑溪厂、九曲湾厂、吴圩二期厂等4个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项目 自建 是 污水处理 88,854,340.77 88,854,340.77 自有及自筹资金 6.70% 不适用 不适用2025年05月21日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 《关于签订日常 经营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25-049) 0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1年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2021年 12月30 日 123,3 07.5 112,7 123,307.5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518.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789.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27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59,216.97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3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2025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15.2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1,213.8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487.5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累 计 实 现 的 效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益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2021年12月30日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17,97 17,97 12,66 12,66 100.00% 注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生产建设 否 6,387 382.43 5,71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来料品种种类增加、成份复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工艺中的进料系统需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并调试,从而导致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其中“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取水工程因水库蓄水量不足导致船舶作业受阻,进度滞后于原计划。政府及主管部门正积极协调外部水源补给以缓解水库缺水问题;公司在推进“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确保项目稳健实施,在严格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项目实施计划再次优化调整;“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业主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仍然滞后,导致项目整体施工再次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该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项目可行性发生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自2023年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其中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属于2023年2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开工的类别,根据政府分类整改方案,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2024年6月,项目实施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收到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临汾市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本募投项目之实施机构)出具的《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函》,决定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同时,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化,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开展实施。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着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后续投资建设。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89.3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50,246.13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5日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11,153.41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39.8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875.39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6,384.82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90.57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2)0110009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734.37万元,其中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0,611.2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23.09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3)0101862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适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59.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505.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1,877.2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3,610.2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5,487.5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注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1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一期已进入运营阶段;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运营期第5年开始建设,建设期1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73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于2024年3月31日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93.73%,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 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结项,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18.07万元(含利息收入)、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66.71万元(含利息收入)均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注5:截至2025年6月30日,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进度依次分别为101.72%、100.74%、100.51%,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注6: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16个污水处理厂于2025年6月26日全部转商业运营。2025年1-6月,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运行期限较短,累计实现效益-47.84万元,收益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系项目预期效益为正常稳定运营时的年净利润,而该项目投产运营时间较短,尚未达到设计产能及预期运营效率。 注7: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于2024年1月26日竣工验收,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毛利5,965.71万元。由于该项目尚未办理最终结算,因此该项目最终实现效益需待最终结算完成后方可确认。 注8: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9: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1,109.0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2021年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开 发行 文山州 广南县 乡镇污 水处理 厂及供 排水管 网设施 建设项 目 宜宾市翠屏 区天柏污水 处理厂(三 期)建设项 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14,000 2.48 14,095%2025年06月26日 -47.84 否 否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4,979.55 5,005.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天源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2,411.5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其中,6,387.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5,024.57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剩余31,000.00万元投资建设存量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尚未达到设计产能及预期运营效率;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运行期限较短,累计实现效益-47.84万元,收益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系项目预期效益为正常稳定运营时的年净利润,而该项目投产运营时间较短,尚未达到设计产能及预期运营效率。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注: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根据纳入合并范围时间填写。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3月21日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实地调研 机构 光大保德信尚凌楠、融通基金姚垚、国投瑞银黄知诚、长信基金肖文劲、海南上善如是私募基金肖肖、申万宏源证券莫龙庭、华源证券蔡思、平安养老保险徐唯俊、平安基金翟盛杰、王华、朱建明 公司在新疆投资的光伏项目现在进展如何,对公司未来会有什么积极影响;公司投资的深海智人(广州)技术有限公司后续是否有业务协同;公司在算力领域是否有布局;2025年运营类业务收入是否会大幅增加等问题。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年04月08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如何看待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公司未来盈利增 长的主要驱动因 素有哪些;请问作为环保科技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在工业水处理、固废资源化等领域的最新项目进展如何?举例说明近期中标的重大订单或战略合作等问题。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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