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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8-27
指标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结合生产备料需求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向供应商下单采购
  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产品原材料对公司产品质量、价格关系重大,公司通过试用、对比、询价、筛选等多个步骤,最终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供货。公司通过ERP系统中的合格供应商系统实施采购,保证了材料质量可靠性和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所提供材料的质量、价格、供应商付款账期、供应商实际生产环境以及业务规模等几个方面。公司建立了严密的供应商后续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开展复评。同时,公司对全部采购物资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凭借ERP系统,公司实现了从采购下单、物流、交付、仓储等采购全过程的有效覆盖。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零部件市场供应商众多,选择范围广,市场竞争激烈,采购风险小。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多家上游原材料厂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便于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与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及备货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ODM经营模式下,公司接到订单后安排生产,即进行订单式生产;
  OBM经营模式下,公司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结合上下游供需变动情况,对本年度市场状况做出预判,并在年初制定年度生
  产计划,即进行备货式生产。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大部分为自制,从而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对产品的交货期及产品质量能有效控制。公司自制件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关键工艺设有专职专业的检验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对在线产品质量进行实时跟踪,防止批量性质量问题发生,确保每台产品质量的可控性。对外购件依照图纸进行来料检验,抽检或全检、封样,保障外购件能符合工艺要求及各项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少量零部件的加工工序委托外部单位实施的情形。
  3、销售模式
  (1)公司国内和国外销售情况
  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外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外销售主要包括自营出口模式。自营出口的客户主要为国外品牌商、国外
  大型连锁超市等,国外品牌商如德国SCHEPPACH集团、德国EINHELL集团、意大利FNA集团、波兰AIRPRESS集团、墨西哥TRUPER集团等,国外大型连锁超市如瑞典BIRGMA等,公司国内销售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品牌商、国内贸易商、经销商、直接用户等。
  (2)公司ODM和OBM销售情况
  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过程中均使用原始品牌制造模式(OBM)和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ODM)两种经营模式。报告期
  内,公司OBM模式产品销售又分为经销、直销及合同能源管理三种销售模式。OBM业务模式下,公司通过长期持续的营销投入,打造自主品牌,所生产的产品均以自主品牌形式出售。公司OBM业务模式下采用经销、直销及合同能源管理三种模式:①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客户购入货物后,自行定价、自行销售、自负盈亏;②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此模式下也存在少量电商平台销售;③合同能源业务模式下,由公司提供螺杆式空压机或离心式鼓风机节能改造服务,包括客户现有产品替换为节能产品及其相关的设计、安装、调试及后续维修等服务,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公司按照为客户带来的节能收益及约定的分成比例获取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在合同期限内,公司保留设备的所有权;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客户能达到节约能耗、降低成本的目的。ODM业务模式下,公司按客户要求自主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制造,即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和工艺均由公司自主开发,在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产品贴客户指定的品牌,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后,客户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销售给终端用户。公司国外市场主要采取ODM业务模式进行经营,该模式可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品设计、规模化制造及质量等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通过与国际知名品牌商的合作,能够了解国际先进的产品制造工艺和研发方向,从而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三)公司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空气压缩机和离心式鼓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领域内在技术创新、产品种类、品质控
  制和客户服务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首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培育企业,全系列两级压缩螺杆机被评为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被列入《“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7)》及《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离心鼓风机产品被列入《“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2021)》,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荣获2021石油和化工行业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离心式增氧机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022年),“鑫磊”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产品以技术、性能和价格优势销往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已经具备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2020》的数据统计,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主要动力用空压机厂商中排名第6位,出口业务排名第2位;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2021》的数据统计,2020年公司出口业务在主要动力用空压机厂商出口额中排名第3位;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2024压缩机行业统计汇编》的数据统计,2024年公司在一般动力用空压机板块出口企业中排名第3位;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空气压缩机生产与出口企业之一,特别是小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四)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发展驱动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政策,节能环保的观念逐渐渗透到各行业中,空气压缩机和离心式鼓风机下游客户对于能
  效要求越来越高。高端节能型空压机和鼓风机由于产品生产技术工艺要求较高,目前行业内生产企业相对较少,并且节能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所体现的能耗优势和效率优势明显,开始逐步替代传统低端空压机和鼓风机产品,对节能空气压缩机产品需求在快速上升。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不断发展产品核心技术和改进产品制造工艺,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了更加节能、高效、环保的发展目标。
  2、技术创新驱动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为核心,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自主创
  新研发,以进一步巩固并增强核心竞争力。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取得352项境内外专利,参与制定了空气压缩机相关的6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7项团体标准及2项企业标准,其中发明专利77项。公司具备产品核心部件,包括主机、电机等自主设计和加工生产能力,具备压力容器的自主加工生产能力,以技术、性能和价格优势销往世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较原计划有所延期。
  营业成本 259,262,594.33 385,793,193.12 -32.80% 主要系暖通产品部分订单的收入确认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期。销售费用 37,052,852.14 25,160,307.28 47.27% 主要系本期业务扩展,公司新引入了销售团队,相应的职工薪资支出有所上升,以及市场宣传费投入增加。管理费用 29,951,734.10 21,074,902.97 42.12% 主要系新工厂员工宿舍楼的投入使用导致折旧费用大幅上升。财务费用 1,718,316.32 -7,036,450.94 124.42%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得税费用 67,781,565.35 3,917,305.45 1,630.31% 主要系搬迁收益的确认相应的所得税增加。研发投入 29,989,307.58 27,892,466.82 7.52% 主要系公司继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和产品迭代,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78,240.32 -154,761,667.51 43.35%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229,791.39 -192,874,594.91 42.33% 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749,632.43 -78,403,306.62 288.45% 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526,508.34 -424,343,145.38 88.09% 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多,导致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收窄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为响应温岭市委市政府“两城两湖”战略部署,且考虑品质新城开发建设需要,公司完成了坐落在温岭市工业城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移交工作,并据此确认了相应的资产处置收益。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2
  )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01
  月19
  日 81,23
  3.1 69,83
  0.91 10,08
  4.91 33,34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4,491,9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309,118.0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9号)。
  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10,084.91万元,累计已投入33,348.8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482.04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为20,425.24万元(含利息收入2,776.1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4,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14,832.92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01
  月19
  日 新增
  年产
  3万
  台螺
  杆式
  空压
  机技
  改项
  目 生产
  建设 否 19,7
  17.8 19,7
  17.8 19,7
  17.8 4,16
  7.4 7,62
  ) 因公司原厂区土地被政府收购后新建厂房,募投项目实施进程相对预期有所放缓。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变更至新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鑫磊股份未来工厂),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后续公司将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积极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69,830.91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24,514.33万元。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213.63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5,189.86万元。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变更至新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鑫磊股份未来工厂)。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90.6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6.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157.47万元。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14,832.92万元。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鉴于“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设备采购款及待置换的票据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将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258.1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为20,425.24万元(含利息收入2,776.1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4,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14,832.9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同时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注:上述金额如存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2月13日 鑫磊股份未来工厂F栋M层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华商基金 详见2025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2025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年05月13日 价值在线(ww
  w.ir-
  online.cn)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鑫磊股份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针对公司经营业绩、发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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