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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000822) 指标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评述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导产品纯碱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盐化产业,继续致力于纯碱、烧碱、溴素、氯化钙、小苏打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纯碱为主导产品。纯碱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也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础产品,其化学名为碳酸钠(NaCO),国际贸易中又名苏打或碱灰,广泛用于玻璃、无机盐、冶金、医药、石油、制革、纺织印染、食品、造纸等行业。目前,纯碱的生产方法主要有化学合成法和天然碱法两种,化学合成法主要包括氨碱法、联碱法。纯碱可分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两种,两者主要差别是物理性能,如松散程度、颗粒大小、形态等。纯碱产品分类及用途见下图: 行业供给情况:报告期内,纯碱行业产能延续扩张态势,新增产能 230万吨,总产能增加至 4110万吨。上半年国内纯碱产量约 1850万吨,同比基本持平。(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行业需求情况:重碱下游浮法玻璃上半年产量2840.9万吨,同比减少305.96万吨,下降9.72%;产能利用率 78.31%,同比下降6.84个百分点;光伏玻璃虽有多条产线投产,行业产能基数大但实际在产产能缩减,产能平均利用率 72.32%,同比下降20.47%;轻碱下游部分产品亏损运行,对纯碱需求支撑较弱。(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进出口方面:国内外纯碱价差逐步收窄,出口竞争力有所提升,上半年出口量呈现增长态势,进口量同比下降。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上半年纯碱累计进口 1.72万吨,同比减少73.22万吨,降幅97.70%;累计出口99.27万吨,同比增加54.44万吨,增幅121.44%。 行业库存情况:纯碱上半年整体走势偏弱,价格下行,产销不平衡,行业库存呈增加态势。 价格走势分析:2025年上半年,纯碱市场呈现震荡下跌态势。年初受春节前备货支撑,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春节后需求转淡导致库存累积,部分企业通过“以价换量”策略应对,随后在装置检修预期支撑下,期货市场反弹形成期现联动效应,带动现货价格短暂企稳。二季度,现货价格跌幅扩大。随后受区域装置集中检修影响,华东地区出现阶段性补涨,但整体供应宽松格局未改。至六月,随着新增产能释放,供给压力进一步显现,价格再次承压下行。 (二)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石灰石等大宗原材料,以产地直采为主,通过招标比价、矿企战略合作,不断优化供应链资源,保障生产平稳运行。 2. 生产模式:公司采取流水线不间断连续生产模式,以“设备运转长周期、生产运行高质量、协同协作无缝隙、节能降耗破记录”为目标,各生产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组织生产。 3. 销售模式:采取直供厂家为主、其他为辅的销售模式。根据不同产品市场情况分类施策,充分发挥产能和质量优势,与优质客户洽谈深度战略合作协议,锁定长期销量,实现均衡稳定的供需合作,满足客户需求。 。 三、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把握“集成改革提升年”主线,锚定任务目标,聚焦工作重点,深入推进目标管理,加强谋划策划,系统综合施策,全力确保稳健运营,呈现出较强的生产经营韧性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蝉联国务院国资委 “双百企业”名单。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3,793.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8.20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 围绕“安稳长满优”,深化目标管理,加强协同协作,生产管理持续优化, 不断提升企业生产运营的综合竞争力。 2. 持续优化采办策略,发挥战略保供优势。把握“稳供低存提质降本”主基调,协调运用战略直供和市场竞争策略,持续优化原盐和石灰石的采购模式。 3. 优化市场布局,灵活调整销售策略。加大高价地区促销力度,增加销售效益。坚持期现并行,对纯碱和烧碱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连续 3年被郑州商品交易所授予“服务实体经济产融基地”。 4. 深化目标管理,降本增效再创新佳绩。以深入推进目标管理为导向,统筹推进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市场开拓与深化内部改革双向发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全力挖潜增效,多种产品成本、消耗实现较大幅度降低。 5. 深耕科技沃土,创新驱动释放新动能。上半年累计申请专利75件,其中发明专利67件;授权专利40件,其中发明专利33件,同比均大幅增长。完成5项重点产业研究,形成3项专项研究报告。完成6项省级项目申报,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省技术创新项目成功获批。 6. 强化风险防控,安全环保筑牢新屏障。以“重构安全预防体系”为主线,狠抓“三制三化三关”落实,系统部署多项重点任务。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深化问题整改成效。 7. 突出党建统领,深化融合凝聚新合力。抓牢抓实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梳理完善问题清单,组织典型案例学习研讨,深入开展专题党课宣讲。深化拓展“四个一”主题活动,14个党支部被市国资委党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连续4年获市国资委党建考核“优秀”等次。 致。 所得税费用 -84,169,154.78 78,168,467.88 -207.68% 主要系本期盈利能力降低所致。 研发投入 47,722,809.34 30,825,378.08 54.82% 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46,247,241.87 763,103,555.98 -54.63% 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27,119,767.05 -10,318,512.71 -3,070.22%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8,630,788.69 -44,696,490.20 35.94% 主要系同期分配股利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9,503,313.87 708,088,553.07 -101.34%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三)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六)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其他变动的内容: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部分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在合约平仓或者交割后转入了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详见第八节 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无重大变化。实际盈亏综合计算实际盈亏。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纯碱、烧碱销售采用期现结合的模式,以公司主导产品纯碱、烧碱为基础,通过合理使用期货合约,实现现货销售业务的套期保值。在本报告期实际经营过程中,未出现意外风险。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和防范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1. 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2. 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3.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4.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材料、产品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2.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3.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能够满足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加强对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业务的规范开展。4.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通过严格审核与期货公司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5.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仓的衍生品期货合约,其公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无需设置各类参数。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25年03月07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2025年03月25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是。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是 否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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