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设股份(002883) 指标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评述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面对外部市场的复杂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挑战,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干字当头、迎难而上,优化经营管理,强化科技创新,稳步前行。 1、单项业务体量缩小,营收整体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477万元,同比下降69.41%;净利润-722万元,同比下降138.34%。一是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去年10月份出售子公司中设科欣,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二是公司在手项目单个体量缩小,生产周期拉长,新业务收入转化尚不明显;三是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2、精研技术创新,管理效能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技术优势、市场需求、竞争能力三个维度开展创新研究和落地,通过精研技术难点,驱动效能持续跃升。一是持续推进内外部科研课题的立项、结题,成功申报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5项,无锡市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项目3项,重点覆盖智能监测、低碳交通等前沿领域,联合专业协会申报市级重点课题7项,完成2025年度无锡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课题申报4项,涉及桥梁工程、智能监测等领域;二是紧跟AI发展趋势,积极探索Deepseek应用,前期深入调研,对应用场景、部署模式等梳理分析,确定本地化部署总体要求,完成公司知识库的构建开发及上线使用;三是探索基于BIM正向设计及施工管理的数字化提升方案,以一套模型、一套数据,全生命周期(从设计、施工到运维)数据传递为核心理念,通过不同阶段引入相应技术和工具,实现各阶段重点目标以及全流程的协同与高效衔接;四是持续优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协同能力,降低成本,不断增强公司决策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数字化转型,新业务赋能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牵头推进国家级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完成无锡市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一阶段工作,深度参与顶层设计、方案制定与关键节点实施,为无锡抢占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先机奠定坚实基础;赋能产学研融合,完成无锡学院未来学院车路云测试基地场景与土建规划设计咨询;紧密结合无锡站北广场城市更新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数字孪生应用研究,探索在复杂城市环境与既有设施条件下,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提升枢纽运行效率、安全韧性及乘客体验的创新路径。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车路云核心领域立项创新科研项目2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2项。 同时,公司抢抓低空经济战略机遇,完成《无锡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研究》,旨在构建支撑无锡低空经济发展的基础网络体系,为低空物流、载人运输、城市管理等多样化场景落地提供关键支撑。基于基础设施规划研究,深入开展低空航线规划及商业化应用场景设计研究,并积极构建产业生态圈,与多家单位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 此外,公司持续深化韧性城市与运输服务研究,完成无锡市“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咨询项目,将无锡在绿色货运领域的成功经验与实践模式进行系统总结与输出,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提升公司在绿色交通领域的专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交通安全管理研究,紧密对接公共运输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管理体系优化、风险评估与防控策略研究,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安全性与韧性,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