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评述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依然充满不确定性,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贸易摩擦、技术壁垒等外部因素给经济发展带来诸 多挑战。国内受益于宏观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外需的逐渐回暖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发展,经济延续恢复向好态势,整体运行平稳。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董事会带领经理班子及广大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行业一流现代企业”目标,严守安全环保红线底线,通过持续提升经营理念、合规管理意识、创效核心能力、协同运营效能等,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25年1-6月公司生产铝产品87.11万吨,销售87.14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1.24%、51.26%;生产煤炭370.78万吨(其中永城矿区162.10万吨,许昌、郑州矿区208.68万吨),销售372.75万吨(其中永城矿区 164.10万吨,许昌、郑州矿区 208.65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 51.50%、51.77%;生产炭素产品 17.53万吨,销售19.04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 48.70%、52.89%;生产铝箔5.30万吨(其中商丘厂区4.08万吨,上海厂区 1.22万吨),销售 4.98万吨(其中商丘厂区 3.79万吨,上海厂区 1.19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 39.28%、36.89%;生产冷轧卷8.72万吨,销售8.61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9.83%、49.19%;供电49.05亿度,完成年度计划的50.05%。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28亿元,同比增加12.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4亿元,同比减少16.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煤炭售价大幅下降,煤炭产品盈利能力减弱。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是 □否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比下降。利息收入 69,491,789.20 193,758,254.05 -64.13 报告期内,公司活期存款利率同比下降。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1,684,615.65 56,839,133.97 325.21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单位新郑煤电、龙州铝业盈利同比增加。信用减值损失 -3,974,414.82 11,563,521.37 -134.37 上年同期,公司收回了部分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债权。资产处置收益 4,921,210.63 36,450,798.95 -86.50 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郑州神火申盈矿业有限公司转让产能指标取得收益。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24,485,843.92 -100.00 上年同期,公司转让了神火发电 51%股权,其对外供电业务产生的利润列入终止经营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1,018.51 31,681,466.63 -96.90 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上海国贸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9,730.15 20,611,677.74 -96.90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39,730.15 20,611,677.74 -96.90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591,325.80 21,761,745.14 -97.2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41,288.36 11,069,788.89 -96.92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48,404.35 -1,150,067.40 104.2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收到的税费返还 74,696,829.23 36,616,835.54 104.00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神火新材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同比增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1,528,556.75 330,254,249.85 139.67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同比增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0,245,000.00 -100.00 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永城神火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收回投资款。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7,500,000.00 80,000,000.00 171.88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联营企业龙州铝业分红款。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036,329.07 51,460,435.71 -57.18 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郑州神火申盈矿业有限公司收到产能指标转让款。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电股权转让价款。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38,800.00 468,110,954.90 -97.09 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上海国贸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到期平仓,收回期货保证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3,175,229.07 609,816,390.61 -47.00投资支付的现金 441,370,355.81 198,045,400.00 122.86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了部分股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467,500.00 637,966,042.36 -65.91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国贸开展的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同比减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68,221,203.33 2,397,552,477.69 -30.42 公司2024年度实施了中期分红,年度分红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31,442,687.80 2,926,718,990.19 54.83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1,568,364.91 -1,909,611,792.09 205.34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46,309,242.59 1,470,136,323.94 290.87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15,698,166.53 5,888,181,210.15 -74.26 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益。 否 资产减值 -15,081,504.39 -0.51 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刘河煤矿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否营业外收入 7,379,396.61 0.25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废旧物资取得收益及收到政策性关停矿井补助。 否营业外支出 185,564,179.04 6.23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神火国贸确认纠纷和解损失及报告期内发生的罚款和滞纳金。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据贴现金额同比增加。 收入增加,因铝箔产品按照行业惯例采用赊销模式,故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存货 3,178,250,857.11 5.53 3,563,777,561.14 7.04 -1.51投资性房地产 47,755,694.73 0.08 57,799,010.10 0.11 -0.03长期股权投资 4,807,575,627.65 8.37 4,536,726,291.46 8.97 -0.60固定资产 21,668,794,646.23 37.72 22,114,040,082.22 43.70 -5.98目、云南新材年产 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坯料项目进入项目后期,结算金额增加。使用权资产 12,496,876.27 0.02 14,329,262.83 0.03 -0.01金额同比增加。合同负债 383,716,943.47 0.67 346,103,393.82 0.68 -0.01期的长期借款。租赁负债 11,716,674.94 0.02% 11,466,674.83 0.02 0.00价值发生变动。外委工程研发项目。一年内到期的非期的定期存单同比增加。其他非流动资产 1,815,053,455.93 3.16 3,990,274,116.35 7.89 -4.73加。所得税同比增加。未实施。15,420,360股。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受限资产余额77.61亿元,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环境治理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及定期存款,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23、所有 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核算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平仓,实际损益为0.00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公司铝锭的销售价格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套期工具价值产生的损益能够抵消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未出现意外风险,套期业务保值效果较好。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遇到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若价格预测发生错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头寸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若合约选择不合理、交易不活跃,可能会使公司无法按市价进行开仓或平仓。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的即时性比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信用风险:虽然公司建立了选择经纪公司的制度和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但仍面临所选择的经纪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 7、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8、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铝期货交易始终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严格期现匹配核查,杜绝一切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2、公司已制定《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期货运作程序。同时,公司严格业务资质核准,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推行上下结合全程监管的风险管理措施,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3、经过数年的探索实践,公司已培养了一支富有经验、市场分析能力强的期货团队。近几年,公司持续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重视对外交流和专业培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紧跟市场步伐,最大限度降低市场风险或政策风险。 4、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时,尽量选择流动性大的合约进行交易,并安排专人跟踪合约流动性及合约基差走势,在流动性不足时,及时移仓降低风险,基差不利时减少套期保值交易。 5、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安排专业人员集中管理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公司建立相关交易细则,强化操作风险管理,避免操作风险事故发生。同时,公司建立风险事故处理机制,当发生操作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 6、公司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7、公司严格甄选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加强同经纪公司联系,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交易渠道通畅,降低风险。 8、期货交易所已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政策及相关管理机构要求的理解和把握,避免发生相关信用及法律风险。 9、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 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结算价格:2025年 01月,19,869元/吨;2025年02月,20,394元/吨;2025年03月,20,723元/吨;2025年04月,20,309元/吨;2025年05月,19,886元/吨;2025年06月,20,246元/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3月25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不适用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云南神火净利润同比增加43,348.91万元,增幅78.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电解铝产销量同比增加; (2)新疆炭素净利润同比增加8,616.78万元,增幅114.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阳极炭块价格同比上升; (3)新龙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19,797.10万元,减幅70.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炭产品价格同比下降; (4)兴隆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28,669.18万元,减幅89.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炭产品价格同比下降; (5)神火新材净利润同比减少8,384.42万元,减幅201.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铝箔产品加工费同比下降。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 学性、有效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于 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多种手段,持续强化公司基本面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提高资本市场认可度。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投资者回报方面,一是审议通过并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叠加2024年中期分红金额6.75亿元,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达 18.00亿元,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1.78%;二是有序推进股份回购,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42.04万股,回购金额为 2.55亿元。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加沟通的频率、深度和针对性,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参加券商组织的策略会、互动易回复、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构建了与投资者良好互动的生态,荣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优秀团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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