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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300632)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8-22
指标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
  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
  式 保障资产安全
  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马来西亚光莆 投资设立 241,497,864.23 马来西亚柔佛 全资孙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并购买保险 3,161,852.73 13.70% 否新加坡光莆 投资设立 178,148,157.42 新加坡 全资子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 9,447,553.60 10.11% 否Quantpro 投资设立 2,649,091.26 新加坡 全资孙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 -171,794.44 0.15% 否GOPOLY 投资设立 25,328,797.46 马来西亚柔佛 全资孙公司之子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 -686,256.29 1.44% 否Boost 投资设立 34,936,279.45 美国 全资子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 -3,753,787.06 1.98% 否Alight 投资设立 7,301,671.78 美国 全资子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 -57,940.49 0.41% 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0年11
  月05
  日 103,0
  80.36 101,7
  66.35 1,531
  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7,997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8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30,803,595.5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40,135.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63,459.71元。截至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426,436,270.5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315,005.68元,上述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号”鉴证报告进行审核,公司已完成置换;本报告期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8,972.41元,期末已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人民币6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4,813,883.86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0年11月05日 1.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48,02 48,02 7,246.12 128.71 7,357.62 101.54%       不适用 是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0年11月05日 2.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外部环境、宏观经济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19年结合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受到外部环境、市场变化等影响。由于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环境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能布局,满足海内外战略客户需求以及提升高阶产品和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831.50万元,该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6,481.39万元,其中6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6,481.3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2020年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光电传
  感器件
  集成封
  测研发
  及产业
  化项目 高光功
  率紫外
  固态光
  源产品
  建设项
  目 10,557.
  69 1,258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海外智
  能制造
  产业基
  地扩建
  设项目”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能布局,满足海内外战略客户需求以及提升高阶产品和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期货交易收益-30.49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通过锁汇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通过期货交易锁定材料成本,减少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毛利的影响。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
  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为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
  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
  行为。
  2、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
  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
  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交易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交易结果取决于决策者的主观分析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交易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
  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及处理程序、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承担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
  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6、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
  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
  告期内市场价格
  或产品公允价值
  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根据外部金融机构月末提供的期货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4月23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5月16日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SINOPRO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光莆)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平台和投资平台,
  已投资 GOPRO TECHNOLOGY SDN. BHD.(马来西亚光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釆用国际化业务+本地化智能制造战略,海外的光应用业务进一步拓展。但由于光应用北美客户采取了灵活的关税应对策略,二季度备货量减少,SINOPROSINGAPORE PTE. LTD.营收和利润均有所下降,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4,993.96万元,净利润944.55万元。
  2、爱谱生电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柔性电路板行业深耕 20多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第二批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主要受前期投资的邳州工厂和厦门二厂固定资产折旧和费用摊销、新项目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等因素影响,虽然爱谱生电子营收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617.59万元,但是净利润为-494.82万元。
  3、GOPRO TECHNOLOGY SDN. BHD.(马来西亚光莆)是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是公司在海外的生产基地。报告期内,马
  来西亚生产基地的产能保持平稳增长,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7,430.40万元,净利润358.68万元。
  4、Boost Lighting, Inc.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在美国的自有品牌销售和推广平台,报告期内,Boost营收
  保持平稳,但因自有品牌公司在形成规模前运营和推广费用较高,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1,196.59万元,净利润-375.38万元。
  5、厦门紫心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逐步投产,目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紫心半导体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442.22万元,
  净利润-235.95万元。
  6、重庆军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美容服务。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加剧、
  销售客单价下降而成本并未同步下降等因素影响,收入、利润均有所下滑。军美医院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5,027.57万元,净利润-273.61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4月30日 价值在线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投资者2024年年度业绩、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2025年05月15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投资者 公司2024年年报、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市值管理计划等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切实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推
  动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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