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评述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实际投资收益为人民币2.24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目标汇率,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整体可控。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 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 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 略。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 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 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本报告期外汇期权合约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2.58万元,系公司根据期末银行最新期权市值计算持有外汇期权合约的公允价值。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4月23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5月20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2.2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2.58万元,公允价值计算以上述产品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为基准。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募集 年份 募集 方式 证券 上市 日期 募集资 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 额(1)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总 额(2) 报告期末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8 首次 公开 发行2018年12 月05 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或终止,结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14.33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万元。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低风险、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503.95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5,264.7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24.89万元(不含税)。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或终止,结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公 司首 次公 开发 行股 票 年12 月05 日 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 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注1]“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下行,产能利用率不足,项目持续开展工艺创新和优化。 [注2]“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氢气技改项目”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已投入使用完毕,该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办理结项,项目结项后,公司持续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的调试、试生产阶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受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进度及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鉴于此情形,公司经过深入分析和审慎评估,决定终止“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行业发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以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作出其他改造安排。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 不适用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2018年11月28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4,684.6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684.66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8,364.2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等)已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或终止,结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实际 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18年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股 首次 公开 发行 1.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 1.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 11,681.05 305 11,681.05 100.00%2025年05月19日 -350.68 否 是2.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 2.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 1,161.72 1,161.72 100.00% 7,079.5 是 否票 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 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153.29 4,153.29 100.00% 不适用 否合计 -- -- -- 16,996.06 305 16,996.06 -- -- 6,728.82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5,479,302.53元,净利润6,477,614.54元。 2、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化学农药原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0,360,135.27元,净利润25,868,387.17元。 、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新农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农药批发、零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0,846,195.24元,净利润8,543,722.86元。 4、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农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435,061.64 元,净利润245,791.83元。 5、新农(杭州)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农(杭州)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物科技技术的技术开发、植物保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的技术开 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6,582.29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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