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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 指标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评述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5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5年02 月25 日 30,00 0 29,42 5.3 11,52 4.26 11,52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21,9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59.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46,9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253,049.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明细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24.26万元,202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6.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24.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25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5年02月25日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是否达到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①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4,620.06万元。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4,620.0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6号)。 ②2025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34.61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放置于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4月23日 电话沟通 电话沟通 机构 共140家机构,参会机构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300811铂科新 材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 20250424 巨潮资讯网: 300811铂科新 材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 20250424 巨潮资讯网: 300811铂科新 材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 20250424 2025年05月08日 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机构、个人、其他 通过"全景·路演天下"网络平台参与的投资者 巨潮资讯网: 300811铂科新 材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 20250508 巨潮资讯网: 300811铂科新 材投资者关系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聚焦主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 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本制度已于2025年2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进展情况如下::1、聚焦主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软磁材料及电感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电能变换各环节电力电子设备或系统实现高效稳定、节能环保运行提供高性能软磁材料、电感以及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业,坚持以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为核心驱动,持续着力打造金属软磁粉芯、芯片电感、金属软磁粉末三条增长曲线,经营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1亿元,同比增长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增长3.28%,经营业绩总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并达到了同期历史新高。 2、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承“让电更纯·静”的创业初心,坚持以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为核心驱动,以成为金属软磁材料及应用专家为发展目标。在上述目标指引之下,公司逐步打造和落实“梧桐树”业务发展规划,即以材料技术(气雾化、水雾化 和高能球磨)、预处理技术(新树脂、绝缘包覆)和成型技术(流延工艺、模压成型、热等静压)等技术和工艺为“组分”打造综合性的“沃土”——金属软磁粉末制备平台。在上述发展规划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研发费用投入6,162万元,占营业收入7.16%,同比增长44%。 3、稳定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有《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405,986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681,197.2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6月26日,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4、夯实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2024年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部分条款适时进行修订。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5、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建立良好关系,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投资策略会、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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