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对象 | 郭伟松,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汇缔科技创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吕强,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阳专项基金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怀斌,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臻宇,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市华夏复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友道华夏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朱克强,顾梦骏,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余建国,刘子钦,王福新,深圳市火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火神启富逐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马光华,北京塔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赖冬梅,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星1号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刘丽萍等 | 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 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 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含本数),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含本数),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 田南律、吴如舟、琚克刚、王少华、饶琦、任卫峰、黄祥飞等七名自然人 | 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 苏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