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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预告年度2021-12-31
预测指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业绩变动预计2021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39,739.97万元至49,739.9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1.4%至89.5%。
预告类型预增
预测数值(元)3.97亿~4.97亿
业绩变动同比51.40%~89.50%
业绩变动环比148.86%~383.68%
业绩预计原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公司2020年下半年完成收购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及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致使公司港口及风电业务规模扩大,受益于管理效率提升、货种结构优化及风资源状况较好等因素,上述企业全年整体经营效益稳健提升;港航配套服务板块相较2020年同期疫情影响,全年业务量平稳增长,利润提升;2021年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主业发展空间,成功参股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扩大公司燃气产业规模,并切入海上风电领域,有效增厚公司投资收益。(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澳航运”)拥有的“新谷333”集装箱船,2021年7月在航经广州沙湾水道时碰撞广州番禺北斗大桥非通航孔桥墩,造成南侧过渡桥墩破损,桥梁业主方已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粤港澳航运赔偿涉案事故导致的损失(暂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本次涉诉金额为5,000万元,为桥梁业主方单方预估的损失金额,桥梁相关损失和费用尚需经司法鉴定机构检验勘查后方能最终认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该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3,000万元。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且粤港澳航运已购买相关保险,本次事故导致的最终损失金额,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预告年度2021-12-31
预测指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业绩变动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38,000万元至48,0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4.54%至82.57%。
预告类型预增
预测数值(元)3.80亿~4.80亿
业绩变动同比44.54%~82.57%
业绩变动环比50.44%~242.90%
业绩预计原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公司2020年下半年完成收购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及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致使公司港口及风电业务规模扩大,受益于管理效率提升、货种结构优化及风资源状况较好等因素,上述企业全年整体经营效益稳健提升;港航配套服务板块相较2020年同期疫情影响,全年业务量平稳增长,利润提升;2021年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主业发展空间,成功参股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扩大公司燃气产业规模,并切入海上风电领域,有效增厚公司投资收益。(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澳航运”)拥有的“新谷333”集装箱船,2021年7月在航经广州沙湾水道时碰撞广州番禺北斗大桥非通航孔桥墩,造成南侧过渡桥墩破损,桥梁业主方已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粤港澳航运赔偿涉案事故导致的损失(暂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本次涉诉金额为5,000万元,为桥梁业主方单方预估的损失金额,桥梁相关损失和费用尚需经司法鉴定机构检验勘查后方能最终认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该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3,000万元。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且粤港澳航运已购买相关保险,本次事故导致的最终损失金额,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预告年度2021-12-31
预测指标每股收益
业绩变动预计2021年1-12月每股收益盈利:0.4125元至0.5211元。
预告类型预增
预测数值(元)0.41~0.52
业绩变动同比--
业绩变动环比49.91%~241.45%
业绩预计原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公司2020年下半年完成收购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及安徽天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致使公司港口及风电业务规模扩大,受益于管理效率提升、货种结构优化及风资源状况较好等因素,上述企业全年整体经营效益稳健提升;港航配套服务板块相较2020年同期疫情影响,全年业务量平稳增长,利润提升;2021年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主业发展空间,成功参股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扩大公司燃气产业规模,并切入海上风电领域,有效增厚公司投资收益。(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澳航运”)拥有的“新谷333”集装箱船,2021年7月在航经广州沙湾水道时碰撞广州番禺北斗大桥非通航孔桥墩,造成南侧过渡桥墩破损,桥梁业主方已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粤港澳航运赔偿涉案事故导致的损失(暂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本次涉诉金额为5,000万元,为桥梁业主方单方预估的损失金额,桥梁相关损失和费用尚需经司法鉴定机构检验勘查后方能最终认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该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3,000万元。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且粤港澳航运已购买相关保险,本次事故导致的最终损失金额,及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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