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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祺股份(300994)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上年同期增加。 财务费用 23,168,957.49 -17,306,610.19 233.87% 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收益转为汇兑损失,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加所得税费用 9,227,596.41 23,819,514.41 -61.26% 本期利润下降,相应企业所得税费用下降研发投入 21,302,337.37 15,959,579.91 33.48% 本期公司为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加研发投入,相应研发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86,245.77 33,672,916.66 138.73% 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比去年同期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337,892.70 9,933,519.02 -1,512.77% 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活动为净增加理财投资,上年同期为净赎回理财,相应投资活动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136,931.05 -20,399,171.42 -224.21% 主要系本期项目借款虽增加,但分配股利较上期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56,400,761.48 35,149,182.96 -544.96% 本期投资理财活动为净增加理财投资,上增加额 年同期为净赎回理财,相应投资活动较上年同期减少、本期公司向股东现金分红及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久祺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35,358,226.45 中国香港 自主经营 在不违反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上市公司内控治理。 4,874,287有限公司 设立 206,981,147.85 中国香港 自主经营 在不违反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上市公司内控治理。 11,005,48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08 月12 日 57,78 6.4 50,76 0.79 1,39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5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90元,共计募集资金57,786.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71.68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4,560.36万元,已预付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1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27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674.55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0万辆 成人 自行 车项 目2021年08 月12 日 年产 100万辆 成人 自行 车项 目 生产 建设 是 25,3 9 否 是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2021年08月12日 研发设计中心因)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2月26日。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及“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分别为拟购置的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高新园秋北区块(简称“高新园秋北区块”)和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工厂原有场地(简称“德清久胜原有场地”),但鉴于高新园秋北区块用地短时间无法落实,且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原有场地有限,无法全面实施公司原募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把握海外自行车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以快速扩大公司各类自行车品类的生产规模,从而取得市场先发优势,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合资方式实施“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有利于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类自行车特别是电动助力车的产能;通过实施“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提升自动化、数字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超募资金的 适用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10%。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94%。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将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增加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将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增加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15.9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5.0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1,010.93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方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4年6月17日,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年6月27日,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25.67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25.67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674.5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超过授权期之外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予以追认,并经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6半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期实际收到投资收益2.43万元,截至期末已全部赎回。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年产 100万 辆成人 自行车 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分别为拟购置的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高新园秋北区块(简称“高新园秋北区块”)和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工厂原有场地(简称“德清久胜原有场地”),但鉴于高新园秋北区块用地短时间无法落实,且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原有场地有限,无法全面实施公司原募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把握海外自行车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以快速扩大公司各类自行车品类的生产规模,从而取得市场先发优势,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合资方式实施“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有利于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类自行车特别是电动助力车的产能;通过实施“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提升自动化、数字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将“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2月26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及“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5月15日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机构、个人 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介绍及分析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http://irm.c ninfo.com.cn /ircs/index 《300994久祺 股份投资者关 系管理信息 20260515》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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