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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宇智能(30117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费用金额同比变动超3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中施工及运维业务增长17.35%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非流动负债 2,505,010.37 0.07% 72,092,751.6的长期借款所致其他流动负债 10,206,694.1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本期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42,322,721.05元;(2)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度净减少21,793,765.57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12 月08 日 145,1 67 133,1 95.78 1,436 为134,830.64万元,分别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971.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195.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50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173.86万元,“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三个募集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累计12,022.61万元,实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041.73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 电网 综合 服务 能力 提升 建设 项目2021年12 月08 日 智能 电网 综合 服务 能力 提升 建设 因)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四个项目,分别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研发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中体现。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经营中体现。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为1,448.69万元,主要受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暂时不及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195.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5,985.62万元。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5)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3,737.94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743.51万元,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3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泽宇智能(福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泽宇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15.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8179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适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1,118.60万元,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4.01万元,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041.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41.7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末投资 进度 (3)=(2 )/(1)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期实现 的效益 到预计 效益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1年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 智能电 网技术 研究院 升级建 设项目 智能电 网技术 研究院 建设项 目 6,031. 12 1,436. 7 3,110. 37 51.57%2026年08月31日 0 不适用 否 合计 -- -- -- 6,031.12 1,436.7 3,110.37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2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同时,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变更。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项目实施的主体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7,325.74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资2,750.00万元,设备投入2,028.76万元,人员投资1,604.50万元,研发经费276.5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665.98万元。项目计划建成时间为2024年9月。 随着电力行业技术的不断变化和政策的持续推动,电力通信与物联网、新型电力系统、数字化软件及平台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原有募投项目的研发课题项目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公司未来发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变更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名称为“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7,505.71万元,其中包含:建设工程投资3,125.00万元(含原募投项目研发大楼已投入的1,158.44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067.07万元,研发人员薪酬2,179.30万元,研发课题费用452.00万元,基本预备费682.34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泽宇智能(福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 3000 6,464.57 3,845.28 4,303.91 596.07 449.30泽宇智能(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管理 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 高科智能 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业机器 人制造; 智能机器 人的研 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 通用设备 制造(不 含特种设 备制 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 售;软件销售ZeyuIntelligent(HK)Limited 子公司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智慧设备贸易及软件技术服务 1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胞技术开发和应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自然科学 研究和试 验发展; 人体基因 诊断与治 疗技术开 发 泽宇智能 (广州) 电力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热力生产 和供应;机 械设备租 赁;信息咨 询服务; 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 务;风力发 电技术服 务;合同能 源管理;光 伏发电设 注:ZeyuIntelligent(HK)Limited(以下简称泽宇香港)注册资本为港币。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5月12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说明会的投资者 详见公司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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