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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智家(002668)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其中海外自有品牌收入同比增长77.07%。 营业成本 7,621,727,973.76 7,258,335,241.08 5.01% / 销售费用 341,434,709.22 321,698,050.57 6.14% /管理费用 337,058,168.26 331,698,959.76 1.62% /财务费用 181,650,276.55 -94,222,053.19 292.79% 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 1.98亿元,同比增加 2.80亿元所致。所得税费用 119,530,997.64 148,591,942.51 -19.56% /研发投入 323,348,377.43 311,055,674.86 3.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0,517,381.24 1,371,497,334.29 -1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351,549.06 -139,370,119.18 292.55% 主要系本期收回的前期投资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5,711.82 -349,839,702.93 100.99% 主要系本期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票据贴现流入同比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8,998,976.19 959,233,688.94 43.76% 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确认衍生品投资收益 787.81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外汇远期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根据销售预测的外币收汇金额和目标成本汇率指导签订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相匹配,且约定的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以规避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通过套期工具的现金流量变动抵消汇率波动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达到套期保值的目标。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出口收汇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 本公司从事的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外销应收款的汇率波动风险而做的远期外汇合约,通过在合理区间内锁定汇率以达到套期保值作用,相关风险及控制措施如下:①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场变化调整策略;②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③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④操作风险:公司在年初股东会上已对衍生品投资明确衍生品的品种、交易金额、管理人和实际操作人,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6-007)。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本公司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核算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未到期合同,根据期末的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合同报价与外汇市场即时报价的远期汇率之差额计算确定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3月11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4月11日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壮大耐心资本”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落实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一是聚焦家电主业,坚定智慧家电发展方向,增强核心业务领先优势;二是坚定实施全球化战略,拓展新的增长空间;三是树牢回报股东意识,以优异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四是夯实治理基础,多渠道加强投资者交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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