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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仁科技(00125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注:1分产品中其他包含主营业务中其他非电类和其他业务收入。 注:1本表中营业成本除分行业、分地区外均未包含物流运输费和售后服务费。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2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08 月31 36,50 6.77 32,49 % 0 募集 资金 已按 0 日 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合计 -- -- 36,506.77 32,49% 0 -- 0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3号”文核准,北京利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12.9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报告期内的投入为自有资金。 (三)本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为“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 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及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72.24万元,合计25,272.24万元投入到“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四)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五)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65.43万元(含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六)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57)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 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用于对外出租。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2026-018)。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22年08 月31 日 小家 电技 改扩 产项 目 生产 建设 是 25,0 用 是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22年08 月31 日 信息 化建 设项 目 运营 管理 是 2,49 0.41 251. 00%2025年09 月15 公开 发行 股票2022年08 月31 日 补充 流动 资金 文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12.9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报告期内的投入为自有资金。(三)本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生的利息272.24万元,合计25,272.24万元投入到“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9)。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 不适用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1.48万元,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365.43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近年来随着国产软硬件产品性能和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软硬件产品采购时优先选择性能 及效率更高且价格更低的国产产品替代,大大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际采购成本,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资。此外,公司加强内部资源的协同,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优化整合,进而降低了实施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投入。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5-047),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5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 年产 910万 台智能 厨房小 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27,637%2027年09月30日 0 不适用 否合计 -- -- -- 27,637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原因:基于市场宏观的影响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9)。 (2)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原 因:①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完工,另外该项目生产研发设备为新定制设备,在设备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设备更新迭代以及客户对产品工艺的要求不断变化等情况,公司需要对设备性能、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确保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对项目建设安装周期影响较大。综上,考虑到项目资金投入的审慎性,同时也为了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项目的施工进度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 ②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目前募投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装修尚未完工。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公司需使配套装修适应未来技术升级与产品线多样化布局,装修方案经多轮评审优化,决策周期有所延长。鉴于上述装修环节延迟,造成大部分设备安装条件暂不具备,进而影响了设备采购节奏,导致设备的购买安装进度延后。另外该项目生产研发设备为新定制设备,在设备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设备更新迭代以及客户对产品工艺的要求不断变化等情况,公司需要对设备性能、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确保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设备购置受价格波动、供应商的产能等因素影响。因此设备购置及安装预计较原延长时间仍有延后。结合以上因素影响及实际需要,并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以更审慎的节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时间,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鉴于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7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合理利用该部分资产,公司计划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拟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以市场价对外出租。结合募投项目生产布局,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效率,公司拟对外出租的募投项目面积不超过58,087.70平方米,占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拟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①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57)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②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用于对外出租。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2026-01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1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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