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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1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香港智创 全资子公司 29,476.69 香港 部分境外子公司的持股平台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亏损 9.88% 否越南聚丰 全资子公司 93,797.16 越南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31.32% 否香港聚丰 全资子公司 66,008.09 香港 公司持有越南聚丰的持股平台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22.12% 否美国博森 全资子公司 21,349.39 美国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亏损 6.64% 否资产的具体内容 形成原因 1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香港爱德森 全资子公司 981.42 香港 地板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3.05% 否公司四 全资子公司 40,848.01 越南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1.24% 否公司五 全资子公司 42,217.98 越南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1.89% 否公司一 全资子公司 46,978.44 泰国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1.31% 否注:1单位为万元2境外净资产/公司净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2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11 月14 日 189,0 00 178,4 62.25 13,65 5.45 131,4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2023年已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482,396,389.17元。 3、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币支付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币支付其实施的“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剩余未付款项合计8,342,207,705.15越南盾,并从越南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以支付外币当天按银行折算汇率的人民币金额为准)再换汇划转至越南聚丰一般结算账户(以换汇当日按银行折算汇率的外币金额为准)。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5%),该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越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42.0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9,611.70万元(包括使用越南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6,857.53万元。注:1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 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11月14日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原因)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因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内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在国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因自2023年度起受美国海关要求美国PVC产品进口商提交供应链溯源材料等因素影响,整体订单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相对偏低,迫使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因公司受溯源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未达到预期收益。2025年初,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2024年公司在东南亚生产基地产能稳步释放,现有产能可满足目前业务需求。同时,鉴于美国未来加征关税的政策尚不明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盲目扩产,保障项目安全推进,公司延缓美国募投项目新建厂房和二期生产线的进度,以此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美国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462.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7,300.00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1,162.25万元。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2025年半年度,公司完成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划转7,000.00万元,本次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划转完成。 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万元。 存在擅自改 变募集资金 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46,813.4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26.20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079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42.03万元(最终金额为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8,157.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6,857.53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26,900.00万元,剩余19,957.5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6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 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于 年 月 日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或赎回理财产品,实际公司于 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2年 首次公 开发行 首次公 开发行 年产 2000万 平方米 新型无 机材料 复合地 板智能 化生产 线项目 年产 3000万 平方米 新型无 机材料 复合地 板智能 化生产 线项目 44,280 3,057.6 20,742.51 46.84%2027年06月30日 0 不适用 否合计 -- -- -- 44,280 3,057.6 20,742.51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国内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自2022年底开始,美国海关对中国PVC地板行业部分企业开展供应链溯源,公司也位列其中。公司主营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美国,在此不利贸易环境下,继续建设国内募投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对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拟调整国内募投项目,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美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美国佐治亚州。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告及相关决议已于巨潮资讯网披露。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况等。 详见2025-5-19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 《浙江天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2024年度 业绩说明会)》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执行。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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