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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振股份(301356)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 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越南聚丰 全资子公司 83,130.18 越南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28.22% 否香港聚丰 全资子公司 61,727.61 香港 公司持有越南聚丰的持股平台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20.98% 否公司一 全资子公司 51,270.45 泰国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1.70% 否公司四 全资子公司 46,557.66 越南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5.62% 否公司五 全资子公司 28,468.74 越南 RPET地板,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亏损 0.60% 否香港智创 全资子公司 33,356.01 香港 为下属公司的持股平台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亏损 11.34% 否美国博森 全资子公司 19,919.70 美国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亏损 6.59% 否注:1.资产规模为总资产; 2.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境外子公司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注1]股票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债务清偿所得。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末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2年 首次公开 发行2022年 11月14 27,669.63 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 户和现金 管理 0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2]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269.4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7,669.63万元,其中闲 23,600 4,069.63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 开发行2022年11 月14 日 年产3000万 平方米新型无 机材料复合地 板智能化生产 线项目 生产 建设 是 66,200 23,921.26 0 24,033.61 100.00%2024年11月30日 -1,269.16 -3,896.28 否 否首次公开发行2022年11月14日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生产建设 是 0 44,280 1,032.66 24,710.3 55.80%2027年06月30开发行2022年11月14日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生产建设 否 41,100 41,100 0 33,456.17 100.00%2023年06月30日 -939.06 -3,551.88 否 否首次公开发行2022年11月14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30,000 30,000 614.44 33,069.33 100.00%2026年02月09日 不 不适用 否日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7,300 139,301.26 1,647.10 115,269.41 -- -- -2,208.22 -7,448.16 -- --超募资金投向首次公开发行2022年11月14日 尚未确定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 尚未确定使用用途的超募资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1)“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因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内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在国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因自2023年度起受美国海关要求美国PVC产品进口商提交供应链溯源材料等因素影响,整体订单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相对偏低,迫使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12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原项目并实施投资新项目,变更后原项目年产能为1500万平方米的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且该产能在变更时可实现全部投入使用。 (2)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5个月,拟完成时间为2025年7月,因受东南亚产能逐步释放及美国关税政策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美国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3)“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因公司前期受美国溯源影响,产能利用率尚未恢复至正常水平,因而未达到预期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元。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5%)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46,813.4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26.20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079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越南优和 股权转让 越南优和为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参股企业。为优化资产结构、整合现有业务资源,公司已将所持越南优和股权对外转让,受让方为该公司控股股东。鉴于公司本次转让前持股比例较低,本次交易在本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6-5-20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交流公司的研发、行业与市场发展、募投项目投资、经营状况、未来商业计划等事项。 详见2026-5-20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2026-00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10 —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 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执行。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是 否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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