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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森药业(00136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本章节“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付采购货款,以及预付燃气费、电费增加所致所致其他非流动资减少所致付所致认的票据减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该项目为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非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部分详见本章节“5、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4、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金总 额 金总 额 (2) 使用 比例 (3) = (2) / (1)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集资 金总 额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总额 用途 及去 向 资金 金额 2023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04 月10 日 75,61 6.00 67,57 1.85 6,546. 25 26,87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88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4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56,1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0,441,520.1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718,479.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开设专用账户存放上述募集资金。 (2)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6,871.9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余额43,515.01万元(含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净额2,815.11万元)。报告期内合计投入募集资金6,546.25万 元。 (3)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 中心 及综 合办 公楼 建设 项目2023年04 月10 日 研发 中心 及综 合办 公楼 建设 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受现有厂区改建扩能空间不足的局限,寻找新场地进行异地扩产建设,并且结合市场变化和趋势,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优先新建主导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线,以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的质量管理与研发创新实力,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新项目“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新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4个月,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8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 适用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7,525.74万元,其中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划转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3,525.74万元。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后,结余资金为4,363.34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系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投资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鉴于公司在新厂区已规划建设功能互补的“质量研发楼”,为避免设备重复投资与资源闲置,公司本着节约原则,对设备采购方案进行了整合优化,部分设备将调整至“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统一配备,从而减少了“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支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注1: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由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注2: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原承诺用于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未确认用途超募资金3,525.74万元及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合计1,119.20万元。注3: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3,941.88万元及利息421.46万元组成,共计4,363.34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3年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 年产30 0吨A- 40(阿 托伐他 汀钙) 等特色 原料药 建设项 目 年产20 0吨阿 托伐他 汀钙等 原料药 生产线 技改项 目 36,644. 94 1,292.7 1 2,482.3 3 6.77%2027年 12月3 1日 0.00 不适用 否 合计 -- -- -- 36,644.94 1,292.71 2,482.33 -- -- 0.0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受现有厂区改建扩能空间不足的局限,寻找新场地进行异地扩产建设,并且结合市场变化和趋势,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优先新建主导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线,以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正在建设中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森贸易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至600万元,相关事项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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