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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6-06-30
信息来源2026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入增加。
  营业成本 1,184,883,422.86 905,792,331.02 30.81% 主要系营收增加,营业成本随之增加销售费用 23,852,743.10 20,090,569.11 18.73% 主要系人员薪酬、参加展会相关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 46,630,399.79 30,470,880.27 53.03% 主要系人员薪酬、差旅费以及其他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6,935,951.55 6,318,179.02 9.78% 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损益增加所得税费用 11,731,478.95 7,709,054.68 52.18%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研发投入 17,865,394.64 16,767,787.44 6.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218,624.84 -227,547,803.26 38.38% 主要系营收增加带来销售回款增长,回款增幅高于采购存货支出增幅;同时本期其他经营性现金支出有所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45,894.79 -63,550,987.50 -4.8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973,284.64 159,745,021.25 72.76% 主要系本报告期借款增加、附追索权的贴现票据未终止确认而相应增加短期借款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716,640.49 -131,382,680.14 151.54% 主要系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加,以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增加应收账款 1,329,313,78长期股权投资 135,925.66 0.00% 178,331.49 0.01% -0.01%固定资产 277,702,272.增加,主要系珠海项目厂房完工,由在建工程结转转入所致。在建工程 275,062,755.同比减少,主要因珠海项目厂房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 16,029,028.2长期借款 135,897,381.长,销售结算中收到的票据相应增加所致。应收款项融资 150,307,063.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形资产 1,176,761.44 子公司WAM UN IT Color Kft.以其持有的土地抵押,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抵押期限:2021年11月30日至2035年11月30日。合计 204,576,045.9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23年10
  月31
  日 52,77
  6.61 46,28
  0.78 4,400
  户。 0
  合计 -- -- 52,776.61 46,280.78 4,400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06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7,766,096.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958,297.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807,7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验资报告》。2023年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037.29万元,除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037.29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 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5,700.00万元,用于实施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其中:募集资金5,615.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向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2026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10月31日 上海帝福
  3.7万吨
  纤维复合
  材料及新
  型电子专
  用材料生
  产项目 生
  产
  建
  设 是 18,000 4,665.8 0 4,665.8 100.00%2024年09月30日 4,537.15 21,051.56 是 否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10月31日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研发项目 否 16,172 16,172 2,628.53 16,379.41 101.28%2026年7月 不 不适用 否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10月31日 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用”的原因) 1、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3月延长至2026年7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已通过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正在进行二次精装修及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安装。
  2、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正在设备安装、调试和分批试生产过程中。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2,776.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95.8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80.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2,108.78万元。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8.78万元,均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3,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00.00万元。
  4、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2025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元。
  5、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在建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同时,为满足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人民币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00.00万元增加至36,00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3、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5,700.00万元,用于实施珠海惠柏“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其中:募集资金5,615.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9,200.00万元。
  4、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在建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同时,为满足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人民币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00.00万元增加至36,00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具体情况同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及子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8.1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48,301.90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66号)。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2025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00.00万元,证券账户资金余额为0.00元,实际取得投资收益金额为540.5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为2,000.61万元。
  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037.29万元,除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037.29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并结合当时市场环境情况、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产业和产能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人民币 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实施。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
  2、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在建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同时,为满足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16,8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人民币5,121.59万元(包括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00.00万元增加至36,00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3、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5月12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及下游应用、业绩及经营情况等 详见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1)
  2026年5月13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及下游应用、业绩及经营情况等 详见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2)
  2026年5月15日 公司会议室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加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2025年年度业绩情况等 详见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3)
  2026年6月17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个人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及下游应用、业绩及经营情况等 详见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4)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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