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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景光电(30147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年末 年初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货币资金 11,200,000.00 11,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7,000,000.00 7,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合 计 11,200,000.00 11,200,000.00 -- -- 7,000,000.00 7,000,000.00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5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5年03 月18 66,56 5.13 59,37 2.58 9,693 净额为人民币59,37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06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为 486.31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380.7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492.99万元,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5年03月18日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生产建设 是 28,923 28,923 3,225.36 17,7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923.00万元增加至86,584.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39,530.41万元(含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注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2年延期至3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具体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1)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55.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24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置换。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405.94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7,492.99万元,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5年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 光学镜 头及模 组产能 扩建项 目 光学镜 头及模 组产能 扩建项 目 39,530 21 24,737 合计 -- -- -- 39,53021 24,737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 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 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923.00万元增加至 86,584.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39,530.41万元(含超募资金 10,607.41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注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 2年延期至3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行业市场前景综合审慎作出。项目调整后,公司可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场地长期租赁的现状,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1月5日-1月30日 公司会议室、电话会议 实地调研、电话沟通 机构 摩根基金、华安基金、汇添富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汇丰晋信基金、华泰保险、兴证全球基金、浦银安盛基金、国泰基金、国泰海通证券、华金证券 就公司业务拓展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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