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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杰智能(300486)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余额为742,786,843.33元,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 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金,募集资金 56.0060,16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2年 向不 特定 对象 发行 可转2022年10 月14 日 57,00 0 55,92 1.6 存放 募集 资金 管理 专 0 换公 司债 券 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 -- 57,000 55,92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570.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98.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01.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0.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20.6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项目投入24,769.74万元,累计利息净额1,950.73万元,截止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101.60万元;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17,601.6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不特 定对 象发 行可 转债 年10 月14 日 化车 间建 设项 目 建设 28.9 28.9 25 5.89 9% 年05月31日 用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022年10月14日 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 生产建设 否 8,000 8,000 458.延期至2027年5月。 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主要是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客户结构、地域分布发生变动,为了更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达到募投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杰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新增产能均不发生变化,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拟定将募投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调整为母公司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调整至山西省太原市;将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未改变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0.38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22.64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5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补充流动资产的1.55亿元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受四川世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保全资金偶发性事件的影响,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为379010100100935350募集资金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存款及理财金额为9,800.00万元。公司其他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未被查封、司法冻结、强制执行,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2026年8月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724民初36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原告四川世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其自愿撤回起诉,系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准许原告撤诉。2026年8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解除冻结。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5月22日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2026年业绩预测情况、公司合同情况、海南项目情况、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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