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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00288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领域相关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1,504,978,627.71 1,167,640,621.52 28.89% 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对应的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 20,841,539.21 19,514,304.36 6.80%管理费用 51,195,639.21 45,802,582.21 11.77%财务费用 2,192,390.60 -1,737,735.21 226.16% 主要系汇兑损益所致。所得税费用 5,049,604.39 -1,708,237.84 395.60% 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研发投入 74,818,077.55 62,588,055.80 19.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7,182.09 44,379,964.56 -44.46% 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447,720.01 86,486,698.39 -177.99%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091,277.08 115,695,017.73 12.4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949,736.11 249,483,541.92 -64.75%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时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不具有可持续性。 资产减值 -16,025,359.20 -34.13% 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存货跌价计提具有持续性。营业外收入 83,626.91 0.18% 主要系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利得所致。 不具有可持续性。营业外支出 1,370,237.61 2.92% 主要系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损失所致。 不具有可持续性。其他收益 4,576,291.19 9.75% 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不具有可持续性。信用减值损失 -3,045,141.98 -6.49% 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坏账计提具有持续性。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额增长,采购额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3年 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 票2023年 04月07 合计 -- -- 43,550.00 42,057.31 1,767.49 26,220.33 62.34% 7,033.93 13,186.92 31.35% 15,836.98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89,87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99,97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73,13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 动资金2023年04 月07日 补充流动资 金 补充 流动 资金 否 13,000.00 11,507.31 11,562.24 100.48%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550.00 42,057.31 1,767.49 26,220.33 -- -- --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 -- 43,550.00 42,057.31 1,767.49 26,220.33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将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周期进项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8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326.32万元,其中包含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5,301.05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5.27万元。预先投入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5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规则要求及使用计划进行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否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河源新能源 磁集成器件 智能制造项 目 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河源新能源磁 集成器件智能 制造项目 河源新能源磁 集成器件智能 制造项目 17,363.08 1,200.07 13,804.17 79.50%2025年12月31日 0 不适用 否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菲律宾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将原计划“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出资公司与广东锐金电气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京泉华能源公司,并将京泉华能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实施新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变更部分“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为“菲律宾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由新增实施主体菲律宾孙公司实施,相应增加菲律宾孙公司所在地为上述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将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周期进项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8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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