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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300632)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6-06-30
信息来源2026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
  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光电集成传感器
  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医疗、消费等领域智能化与数字化需求的持续带动下,全球光电传感器市场
  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作为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眼睛”,光电集成传感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的面部识别、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领域。受益于需求带动,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 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光电传感器市场规模达238亿美元,预计将从2026年的264.2亿美元增长至2034年的619亿美元,对应年复合增长率为11.20%。从区域看,亚太地区2025年以44.90%的份额主导全球市场。感知层需求全面爆发,光电集成传感器下游应用加速扩展,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在汽车电子领域,随着 L2+及以上智能驾驶渗透率不断提升,激光雷达、光电编码器等核心传感部件的装车量快速攀升;在工业自动化领域,智能制造与产线柔性化改造推动光电传感器的精密定位、在线检测等环节的部署规模持续扩大;在消费电子领域,智能手机屏下光学传感、多光谱传感及可穿戴设备生物监测等功能不断迭代升级。此外,智慧农业、数据中心、气象监测、供暖、通风与空调(HVAC)等场景对光电传感技术的需求呈增长态势。AI 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了传感器的自主决策能力,推动其在环境监测、健康诊断等新兴场景中的创新应用落地。具身智能也是光电传感器下游应用场景之一。人形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需要通过视觉、距离、位置等多维感知实现环境识别和自主交互,带动 TOF、光电编码器、环境光及接近光传感器等器件需求增长。随着机器人应用场景逐步丰富,高可靠、高集成、小型化光电传感器有望成为智能终端感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全球高端传感器市场仍由美、欧、日主导,其企业几乎垄断了高端智能传感器市场。相比之下,中国仍处于追赶阶段,高端光电传感器国产化率不足 20%,严重依赖进口,已成为制约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瓶颈之一。然而,在地缘政治紧张的背景下,高端传感器的自主可控需求日益凸显,国产替代进程正显著加速。这为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及先进封测实力的本土领先企业,提供了切入核心供应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确定性历史机遇。
  2、半导体光应用
  在“双碳”目标与消费者对光环境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下,光应用场景正从基础照明向氛围营造、健康管理、智能
  交互等维度延伸,照明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将呈现智能化、绿色节能、跨界融合、个性化定制和技术创新等特点。同时,随着照明行业进一步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及边缘计算等技术深度融合,将实现从单一照明控制向环境感知、行为分析与自适应调节的跨越,为用户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智研咨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智慧照明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547亿元,其中控制系统市场规模241亿元,灯具及配件市场规模306亿元。未来,照明行业将形成国内存量升级、海外增量突破的双循环发展格局。其中,海外照明市场呈现结构性分化,欧美传统市场需求疲软、竞争激烈,东南亚市场持续增长,2025-2030年LED照明CAGR预计达3.6%,成为国内照明产品出口核心突破口。全球半导体光应用供应链同时面临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具备全球化产能布局的企业展现出极强的战略韧性。头部企业积极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与海外本土化运营,通过构建海外成熟供应链,不仅能有效规避高关税带来的成本压力,更能贴近区域市场,满足全球客户对供应链安全性的刚性要求。
  3、新材料
  FPC(柔性印刷电路板)作为电子产品的“神经网络”,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及医疗仪器等
  领域。近年来,FPC行业整体延续增长态势,一方面,AI 手机、折叠屏等中高端机型带动的单机FPC用量和规格提升;另一方面,可穿戴设备、智能驾驶、服务器、光模块等新场景加快渗透,推动 FPC技术加速向高频、高速和极致微型化等高端化迭代,其与传感器、物联网技术融合,催生出具备感知、实时监测、故障诊断等智能功能的产品,从单纯的“传输载体”向“感知+传输”一体化终端转型。同时,随着透明电子器件从科幻般的构想逐步迈向现实生活,透明 FPC正在显示、通讯、智能手表、AR眼镜等消费电子领域掀起一场透明革命,并将持续拓展全息投影、智能车窗、光伏建筑等领域的应用边界。据 Research and Markets统计,2025年全球 FPC市场规模为 283.6亿美元,预计2026年增长至310.7亿美元,同比增长9.6%;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454.2亿美元,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9.9%。此外,光电集成技术在通信互联领域的应用亦在快速拓展,人工智能算力需求的持续增长推动数据中心高速互联技术不断升级。随着大模型训练及推理规模扩大,数据中心对高速率、低功耗光互联提出更高要求,带动高速光引擎及先进光电封装技术发展。其中,光电共封装技术作为提升光互联带宽密度、降低功耗的重要技术方向,受到产业链持续关注。在该技术路径下,光电芯片集成、精密封装及测试等环节面临更高技术门槛,相关工艺能力与产业生态的成熟度将直接影响高速光互联方案的规模化商用进程。
  (三)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打造差异化品牌矩阵,初步建立起覆盖多个细分市场的自主品牌体系。海外自主品牌产品采用“线上商城+
  线下商超”模式;国内自主品牌产品,采用重点项目直销与区域代理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的传感器器件、传感器模组、新材料类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于该类产品专业性强,客户对技术对接、售后服务等要求较高,直销模式可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和控制产品销售风险。公司 ODM整机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直销模式可拉近与客户的距离,能及时、准确的把握市场的动态,同时,也有利于稳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加客户黏性。
  2、供应链模式
  为支撑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减少供应链风险,公司进行全球化供应链重塑。一方面加强垂直
  供应链整合,逐步加大材料和部件的自制比例;另一方面在全球范围内对供应链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积极导入本地供应商资源,构建品质保证、成本领先的供应网络,同时,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构建多维风险对冲机制:针对汇率波动风险,通过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锁定材料成本,有效规避国际贸易中的价格波动;对于长周期物料则采取期货与现货动态结合的采购策略——基于大宗商品价格趋势预判,实现全周期采购成本最优。通过垂直供应链整合和全球化供应链重塑,既保障供应链稳定性,又持续强化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制造模式
  公司根据“全球制造+属地化服务”战略目标布局多点制造网络,构建兼具战略纵深与战术弹性的生产制造体系。依
  托厦门、马来西亚两大智能化生产基地,形成“国内研发+亚洲智造+全球交付”的产业布局,同步围绕客户需求,在全球范围内多点布局卫星工厂,精准匹配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及应对贸易环境变化。
  (四) 公司行业地位
  历经多年深耕,公司已在行业内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声誉与行业影响力。公司是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理事单位、中国
  传感器与物联网产业联盟会员单位、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工信部半导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会员、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会长单位、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等。公司主导/参与起草了 30多项国际标准、国标、行标、省标及团标,产品先后通过 CCC、CQC、UL、ETL、FCC、DLC、CE、SAA、GS等多项国内和国际认证,公司的平板灯具连续四年在北美市场占比超过40%。在研发与创新底座上,公司构建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公司旗下拥有获国际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UL、Dekra、欧陆、TUV莱茵和TUV南德授权的目击实验料研发中心,承担过几十项国家级及省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凭借硬核的科研实力,公司先后荣获“全球半导体照明发展杰出贡献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国际)物联网产业大奖创新奖”“中国(国际)物联网领军品牌大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 (五)主要业绩影响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42.95万元,同比减少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1.65万元,同比减少 222.63%;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1,006.33万元,同比减少 150.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7.42万元,同比增长155.64%。主要业绩影响因素为:
  1、员工持股计划阶段性影响净利润
  为夯实长期发展根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骨干与公司
  发展利益,充分激发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712.15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1,455.32万元。员工持股计划在短期内对利润端形成阶段性影响,但随着激励效果释放,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得以全面提升,为后续业绩增长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汇率波动因素冲击营业收入和利润
  2026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上半年升值约2.7-3%。公司海外业务以美元计价出口,外币应收账款、外币
  存款、海外子公司外币资产,在人民币升值后折算为人民币金额缩水,形成交易性、报表折算双重汇兑损失,直接侵蚀归母净利润。本期汇兑损失为 1,200.1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79.82万元增加 1,020.31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1,200.13万元。另外,人民币升值后,同等美元报价换算人民币收入减少。公司采取动态报价管理、预留汇率风险缓冲、增加汇率波动分摊条款等措施,有计划控制部分低毛利产品的接单。。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战略方向,加大光电集成传感领域拓展力度,拓展光电集成封装技术到光通信领域,推进
  研发创新和丰富产品结构,为长期战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加大光电集成传感领域拓展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战略聚焦光电集成封测及光电智能传感器领域,深化与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AI领域头部客
  户合作;围绕机器人场景丰富传感器模组产品线;加快光电集成封测产能快速爬坡,提高稼动率;通过产业投资链接生态资源。此外,公司加快推进磨划车间建设,为客户提供从磨划-封装-测试-分析的光电集成封测全制程一站式服务,亦为后续开展光通信PIC芯片封测提供条件。
  2、拓展光电集成封装技术到光通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 AI算力时代对高速光互连需求爆发机遇,战略投资上海赛勒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与其签署《合作协议》,双方拟通过技术互补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共同打造 PIC+光引擎产品的全链条解决方案,打通从硅光
  子芯片封测到光引擎的2.5D、3D封装交付能力。公司依托在光电集成封测领域的技术优势、光电模组与器件的集成能力、海外生产基地资源和先进的半导体生产管理经验,通过投资和合作链接产业资源,把公司的光电集成封装技术拓展到光通信领域。
  3、推进研发创新和丰富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在光电集成传感和智能照明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强化专利布局,围绕核心产品、创新材
  料、先进封装等关键技术构建专利组合,筑牢技术壁垒,积极拓展高附加值应用场景,对冲上游原材料涨价带来的经营压力,取得 LED智能照明灯具的客户数量及销售数量增长,光电集成传感业务的客户数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同步增长。致。财务费用 17,449,894.01 2,242,768.02 678.05%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4,472,893.63 -812,950.76 -450.20%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下降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所致。研发投入 27,404,779.73 28,453,494.40 -3.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74,159.24 -20,983,388.15 155.64%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帐期优化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698,956.89 -400,837,613.72 28.97% 主要系报告期内净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011,757.56 99,773,359.71 -20.81%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短期流动贷款所致。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4,356,595.22 -320,431,753.06 36.22% 主要系报告期内净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大宗材料价格走势,适度增加战略储备。项目持续投入,相关项目尚未完工转固所致。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GOPROTECHNOLOGYSDN. BHD. 投资设立 151,043,791.22 马来西亚柔佛 全资孙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并购买保险 4,870,625.62 8.95% 否SINOPROSINGAPOREPTE. LTD. 投资设立 237,701,722.02 新加坡 全资子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并购买保险 5,290,130.68 14.09% 否GOPOLYTECHNOLOGYSDN. BHD. 投资设立 117,025,037.26 马来西亚柔佛 全资孙公司 财务监督、内控制度约束、委托外部审计并购买保险 5,171,946.02 6.94% 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说明:期末上述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因不能随时用于支付,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此以外,本
  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末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0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0年11
  月05
  60,000.00万元
  未到期,剩余2,856.5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0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号)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1,363,368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7,997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8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30,803,595.5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40,135.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63,459.71元。截至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476,165,048.8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315,005.68元,上述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 008413号”鉴证报告进行审核,公司已完成置换;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846,234.14元,期末已购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6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565,657.05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0年11月05日 1.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48,046.12 7,246.12 0 7,357.62 101.54%   0 0 不适用 是
  2020年向特定对象2020年11月05日 2.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股票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0年11月05日 3.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响,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19年结合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受到外部环境、市场变化等影响。由于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环境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能布局,满足海内外战略客户需求以及提升高阶产品和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831.50万元,该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2,856.57万元,其中6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2,856.5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2020年向
  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光电传感器件
  集成封测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高光功率紫外
  固态光源产品
  建设项目 10,557.69 1,686.55 5,663.88 53.65%2028年06月30日 0 不适用 否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能布局,满足海内外战略客户需求以及提升高阶产品和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期货交易收益人民币-77.22万元,外汇掉期、远期合同产生收益为人民币447.84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业务,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通过期货交易锁定材料成本,减少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毛利的影响。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
  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
  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为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
  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
  险投机行为。
  2、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
  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
  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交易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交易结果取决于决策者的主观分析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交易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
  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及处理程序、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承担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
  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
  案。
  6、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
  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
  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根据外部金融机构月末提供的期货市场价格、估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2026年04月24日公告披露日期(如有)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5月19日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05月15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投资者 公司2025年年报、生产经营情况、订单情况及2026年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 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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