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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瑞茂(600180)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业务聚焦、降本增效”为指导,以“风险处置、稳健复苏、合规经营”为核心主线,努力保障持续经营,稳定业务开展。 (一)大宗商品业务经营情况 1、煤炭供应链业务 煤炭品类是公司的核心经营品类,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印度尼西亚、澳洲等海外核心区域,实现煤炭销售157.57万吨,煤炭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8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4.81%。 2、石油化工品供应链业务 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板块经营品类为生物柴油,公司依托在生物燃料业务领域的经验和布局,从印度尼西亚采购原料运至代加工厂,经代加工后销售到中国香港。报告期内,该品类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69%。 3、农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原材料投产加工,仅依托前期留存的豆油豆粕等库存商品开展销售业务。目前粮油加工厂尚未开机,公司正积极与各方沟通,力争在保障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产品业务的开机运转。 (二)合资公司经营情况 合资公司依托双方股东的核心资源开展业务,同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资本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合资公司发生亏损,对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共计-3.61亿元。 (三)债务风险应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的方式,对现有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进行优化,旨在化解债务风险,减少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此外,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为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可能的司法重整,公司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庭外重组等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启动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工作和债权申报工作,但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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