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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云新材(00229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徽新材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414,224,507.28 311,935,624.53 32.79%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及子公司伟徽新材收入增加致成本相应增加。销售费用 11,657,868.82 9,802,652.48 18.93%管理费用 32,598,229.75 30,177,520.48 8.02%财务费用 3,009,775.32 656,360.73 358.56%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因欧元、美元汇率下降致汇兑损失增加。所得税费用 26,913,654.67 -483,324.17 5,668.45%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因本期利润总额增长致所得税费用增加。研发投入 52,340,562.41 39,254,381.89 33.34% 主要为子公司长沙鑫航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38,885.21 -36,951,346.98 -17.8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44,590.05 -69,498,392.30 80.80% 主要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子公司博云东方上期支付麓谷基地工程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78,319.72 61,021,064.16 -39.07% 主要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88,846.89 -45,375,952.79 56.39% 主要为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本期利润核心来源为粉末冶金(硬质合金)板块。受碳化钨原料涨价影响,子公司博云东方产品售价同步上调,售价增幅远超成本增幅;叠加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共同造成本期利润结构、来源出现重大变化。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资产减值 -40,099,382.47 -20.04%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因原料价格下降,部分产品市场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增加,及部分已签订、尚未履约的采购合同存在潜在亏损,预付账款计提坏账损失增加。 否营业外收入 122,268.54 0.06% 否营业外支出 76,573.24 0.04% 否信用减值 -15,172,686.73 -7.58%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因收入大幅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上升,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入增加,相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合同资产 10,495,417.4质保金增加所致。存货 802,383,596.子公司伟徽新材库存增加所致。固定资产 884,683,245.号厂房部分设备转固所致。子公司伟徽新材因收入增加带来的票据结算规模增加所致。应付账款 262,579,463.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二)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20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 □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1年08 月06 日 63,10 9.66 62,6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3.6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311.57万元(其中: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使用人民币51,738.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6,572.9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895.87万元(专户当日余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615.9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91.46万元,该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08月06日 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生产建设 是 56,16 56,16 304.29 51,7的市场及技术基础较整体刀具而言更好。为响应市场变化,并基于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目前所具备的现实竞争力情况,公司拟对“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简称“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为: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将原用于刀具项目的设备投资款改用于购置新增年产430吨棒材所需设备。 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整体保持不变。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22年2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872号”《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641.29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641.29万元。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26年5月2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966.73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4,895.8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铺底流动资金节余等,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一)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二)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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