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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色母(30101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股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年 首次 公开2021年 06 57,880 51,054.96 3,348.45元。合计 -- -- 57,880 51,054.96 3,348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866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 发行价格为 28.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3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71号《验资报告》。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48.56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 2,298.56万元,募投项目结余补流 1,050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扣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135.69万元。 (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1,875,141.79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 112,140,000元,购买大 额存单 12,000,000元,大额存单未到期利息 626,283.34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37,108,858.45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万 吨中 高端 色母 粒项 目2021年06月28日 年产 2万 吨中 高端 色母 粒项 目 生产 建设 否 23,4 8 19,31 8.18 1,624 8.18 100%2026年05月29日 417.0 4.2 否 否 研发 中心 升级 项目2021年06月28日 研发中心升级该项目于2026年 5月投产使用,本期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故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2、年产 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 6月投产使用,本期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故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20.00万元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剩余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 12,000,000.00元,剩余活期存款404,478.66元。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宁波色母的基础上,增加滁州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号的基础上,增加安徽省滁州市常州路与镇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2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7,752.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317,752.1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7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为 7,652.57万元。该募投项目出现结余的原因为: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公司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改造资源,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6年5月28日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004.10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不含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募投项目出现结余的原因为: 1、公司“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公司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改造资源,对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由国产设备替代了进口设备,降低了设备投入,节约了募集资金;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2、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研发需求,加强了对研发设备投入的费用控制和管理,同时考虑后期设备维修效率,优先选择国产设备,有效降低购置成本,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1,875,141.79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112,140,000元,购买大额存单 12,000,000元,大额存单未到期利息 626,283.34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37,108,858.45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6年05月19日 公司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参加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广大投资者 公司情况介绍、行业分析、未来发展规划 宁波色母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6-00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1、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 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布局,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必要时,公司可通过剥离不适应公司长期战略、缺乏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或不良资产,使优势资源集中于核心主业,从而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公司可根据市场和行业变化周期规律,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审慎、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或降低 3、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在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或增持等方式,避免股价剧烈 波动,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市值稳定。 4、公司在开展资本运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做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审查工作,避免因资本运作不当而导致相 关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 5、 公司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 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激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6、公司可积极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引入耐心资本。通过长期战略投资者的市场影响、管理经验和 信息渠道,在获取资金支持的同时,提高公司产业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 7、 公司可以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实际需要、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适时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或采取适当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 等方式,合理提高分红率,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回报投资者的机制。 8、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真实投资价 值,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不断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9、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1)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 机制; (2)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的交流互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接待来访等方式及时回复 投资者的咨询,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机构交流会等形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 (3)依法合规引导投资者预期,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保障投资者现场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交流的机会。 10、加强公共关系管理工作: (1)建立日常媒体关系网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保障财经媒体渠道的畅通,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 (2)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保持联络,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3)与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11、加强舆情与危机管理工作: (1)建立及时全面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保证内外部信息沟通流畅,强化危机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积极维护 公司的公共形象; (2)持续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境、二级市场表现,及时发现市场和舆情关注热点,高效地调整相应工作重心; (3)若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 清公告等。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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