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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隆新材(30105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产品类别 风险特征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低风险 0 0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业务产生实际收益 44.32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陆续购置先进进口设备,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因国际资金流动存在不确定性变量,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可能面临行情研 判偏差的潜在挑战。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 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 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为了应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 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根据银行提供的该外汇期权的估值金额确定。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4月28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5月20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6年5月15日 “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 a.com.cn/rs/) 网络平台 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2025年度业绩交流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301057汇隆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60515》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制度,其中包括《市值管理制度》的修订。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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