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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 首次 公开 发行 202 1年 11月02日 121,0 33.34 109,9 97.56 14,18 9.56 103,4 中)。 合计 -- -- 121,0 33.34 109,9 97.56 14,18 9.56 103,4 111,840.6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520.34万元由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3.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97.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0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为109,997.5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期项目投入发生额14,189.5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03,461.88万元,本期利息收入净额142.76万元,累计利息收入为4,996.70万元,其他普通账户支付的募股费用为27.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8,562.4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万元尚未赎回,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497.43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1月02日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生产建设 否 13,600 13,600 13,6质量,优化技术指标,增加了较多生产投入,增加了生产成本所致。 2、“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实现效益 和原因(含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选择“不适 用”的原 因) 1,524.27万元,未达到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净利润)3,173.58万元,主要系项目投产时间较短,产能利用率较低,受市场变化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6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及2021年12月14日划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同时,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615.56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在湖北省荆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截至2025年6月30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已投入超额募集资金50,833.95万元。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291.70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1,973.50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18.2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2,291.70万元已划转至普通账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1.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199.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3.5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322.0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8,562.4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2.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公司2025年度上半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24,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有1,500万元未赎回,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97.4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14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建信养老基金 纪石;光大证券 赵乃迪、李晓琳、蔡嘉豪;浙商基金 景徽;江苏养正基金 刘鹏 主要围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产品创新研发方面等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01) 2025年05月15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汇安基金 王明路;汇鸿资产 章雳;诺安基金 周小琪;国泰海通 王瑞健;中金公司 叶恩东;人保资产 田垒;中信证券 孙臣兴 主要围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方面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02) 2025年05月22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2024年度业绩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03)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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