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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纺织服装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有实体门店销售终端□是否 四、纺织服装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其他信息 1、产能情况 公司自有产能状况 产品类别 计量单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产能利用率同比 总产能 产能利用率 总产能 产能利用率纱线(有色纱) 吨 6,025 56% 5,750 49% 7%织物单面料 万米 1,092.32 63% 1,066.49 52% 11%产能利用率同比变动超过10%是□否报告期内公司织物单面料产能利用率提高,一方面是公司增加了飞织面料的生产,该类产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有效带动了整体产能利用率的上升;另一方面,织物面料的整体销售量呈现增长态势,市场需求的扩大促进织物面料产能的释放。座套产能利用率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对项目进行筛选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并对座套车间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效率。是否存在境外产能□是否 2、销售模式及渠道情况 产品的销售渠道及实际运营方式 公司有色差别化纤维产品的销售模式:外销加内销。外销:为沙发,窗帘,箱包,鞋材,衣服等成品厂商的二级原料供 应商;内销:为公司产业链下游公司提供织物面料、底布等产品的原材料。公司饰件业务最终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作为汽车制造商的二级配套供应商,公司产品由饰件业务板块的下属公司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或其一级配套供应商。 3、销售费用及构成 4、加盟、分销 加盟商、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超过30% □是否 5、线上销售 线上销售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超过30% □是否是否自建销售平台□是否是否与第三方销售平台合作□是否公司开设或关闭线上销售渠道□适用不适用说明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不适用 6、代运营模式 是否涉及代运营模式 □是否 7、存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98天,存货余额同比下降3.10%。 主要产品 计量单位 存货数量 2025年6月末 其中 6个月以内 7-12月 1-2年 2-3年 3年以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截至2025年6月30日,账面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5,489,638.33元。加盟或分销商等终端渠道的存货信息不适用 8、品牌建设情况 公司是否涉及生产和销售品牌服装、服饰以及家纺产品 □是否 9、其他 公司是否从事服装设计相关业务 □是否 公司是否举办订货会 □是否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很小。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业绩同比较大幅度的下滑,主要原因为:(1)光伏发电业务:受光伏电站各地限电、市场化交易及分时电价政策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光伏发电业务业绩发生较 明显的变动 (2)投资的滤波器项目:受产能爬坡及投资周期影响,芯投微销售收入较小,对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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