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顺科技(00260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5年,公司在不断业务创新的基础上,将业务方向进一步聚焦到“AI+停车经营”战略方向,提出“重塑新业务,升 维新赛道”的年度业务发展策略。通过AI技术赋能,全面聚焦包括停车交易结算、车位代运营、停车资产经营的在内的停车经营业务,继续保持创新业务的较高持续的发展速度。业务开展上,全面推广“增收+”模式。针对传统的互联网停车仅解决了支付环节的线上化的情况,2025年,公司面“ +” “ +”向存量市场,全面推广增收 模式。即在市场上,以为客户停车场车位实现运营增收为切入点,以增收 为基础,形成增收+设备、增收+云托管、增收+车位等在内的各种“增收+N”的合作模式组合,实现为客户真正的增收降本,形成公司差异化的停车经营能力。在提升公司创新业务规模的同时,推动停车行业往线上化、数字化经营转变。技术赋能上,推动AI技术在业务中的应用,重点打造两个AI顾问服务。(1)为C端提供车主停车顾问服务。针对车主“找车位、找优惠”两大核心需求,车主在出行前可以通过捷停车移动端使用AI服务,咨询高效便捷、省钱的“停+车优惠”的停车方案,提供实时车位智能推荐、优惠停车、动态车位预测与避堵建议等,帮助车主便捷、优惠停车。 (2)对B端车场经营方打造停车经营顾问。捷停车基于自身的停车大数据,深度诊断车场经营趋势,帮助精准定位增 长瓶颈。同时,通过挖掘增量机会,如新能源充电桩投建决策支持和车位资源动态优化配置,帮助车场激活资源价值,实现可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转型进一步推进,各项经营持续向好。()新签订单保持较快增速。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新签订单 亿,同比增长 ;其中创新业务新签订单9.41亿,同比增长126.50%; (2)创新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各项创新业务实现收入4.11亿,同比增长39.85%。 (3)智能硬件业务企稳回升。上半年智能硬件业务实现收入2.91亿,同比小幅增长4.02%,扭转连续几年下滑的态势。 综合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亿元,较上年同期 亿元,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7.93万元,较上年同期1,701.70万元,增长143.75%。 重点加快创新业务发展,保持创新业务持续增长 (一)云托管业务 为推动云托管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今年针对云托管业务重点采取以下几点推广措施:(1)增收策略。针对商业/ / + 2写字楼园区类用户,主要围绕“停车经营”,通过“云托管增收”为切入点进行云托管的推广;()自建坐席模式。针对中小集团物业,主推自建坐席模式,助力车场经营管理提质、提效;(3)抓存量续约。通过对存量临期客户进行提前介入,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续签方案,保障到期项目的续约率。截至2025年6月底,在托管收费车道总数超1.66万条,较去年底净增长1,600余条。受云托管业务增长带动,报告期内,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26.11%。 (二)智慧停车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捷停车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截至上半年末,捷停车线上触达车主用户规模超1.4亿,当期捷停车实现线上交易流水金额68.95亿元。今年以来,捷停车在之前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车位代运营业务。在原有捷顺设备项目 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车位电商模式,即非捷顺设备的项目也可以开展车位代运营业务,大幅提升了车位代运营业务的适用面。截至上半年末,车位代运营业务上线项目累计超4,000个。同时,捷停车基于自身庞大的停车场景数据和应用,与包括华为智驾、华为鸿蒙、百度车机、支付宝车机等在内合作伙伴开展基于停车场景的数据及应用合作,开始获得数据服务收入。上半年捷停车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包括交易佣金、车位增收、增值运营等业务在内共实现收入0.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6%。 (三)停车资产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重点发力停车资产运营业务。一方面,在停车券(采买、置换)业务已经标准化的基础上,进 一步推动该业务的常态化开展,融入到公司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扩大停车券业务的业务适用性;另一方面,今年上半年,公司重点针对停车资管业务,通过优化业务客户价值、简化业务过程管理、细化项目评估等措施,推动停车资管业务的标准化开展。报告期内,停车资产运营新签业务订单快速增长,当期实现新签订单6.7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停车资管业务累计在手订单增加到15.86亿。在新签订单快速增长的带动下,上半年停车资产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亿元,同比增长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情况适用□不适用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客户所处行业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