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毅达(60061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3.49万元,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责清晰、运作高效;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依法召集并召开了2次股东会和3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了2次会议;管理层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和生产经营分析会议,有效提升组织沟通效率和经营决策质量;同时,公司持续完善管理架构与流程,明确职责权限,优化考核标准,不断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2、生产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多元醇系列产品产量、质量稳定。公司通过不断推进节能降耗改造和精细化管理,部分原材料和能源的单位产量消耗指标有所下降;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通过工艺优化及精细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多元醇产品的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生产现场管理体系,增强设备运行效能,全面排查并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生产装置有效生产时间持续稳定。 3、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平稳,受供需变化影响,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均价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27.96%,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32%;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受行业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3%,销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3.09%;受酒精行业产能过剩及养殖业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酒精和DDGS饲料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有计划的降低酒精装置产量,酒精装置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9.7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61%。 4、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经营发展规划,在现有产品提质优化、节能降耗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两个方向继续开展技术研发工作,新申请专利8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6件;依托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赤峰市多元醇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与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和储备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 5、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紧密围绕“一防四提升”这一工作主线,同时秉持“一件事”全链条监管的思路。坚持从源头治理入手,标本兼治,全面推进系统化的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公司致力于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强化内部作业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更新改造内部车辆并加强排放控制区管控,确保编码登记应登尽登;更换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排放指标达标;修订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高度重视员工身心健康,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政策,健全管理体系,公司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监管;定期检测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确保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在安全范围内;组织岗前、岗中、离岗及应急体检,及时处理职业禁忌;开展健康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范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职业病预防和卫生管控工作。 (二)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轻财务费用压力,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本次的发行对象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403,908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天津信璟已与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8,403,908股计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天津信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00%,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8.82%,兴融4号资管计划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仍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5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信披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