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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30139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闲 置 两 年 以 上 募 (1) 额 额 例 集 资 金 金 额 2023年 首 次 公 开 发 行2023年05 月08 日 56,55 0 48,936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8,176.41万元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 -- -- 56,550 48,9361.76 -- 0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7.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5,000.00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1,550.00万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2,613.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37,924.66万元,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8,81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2023年05月08日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用”的原因) 报告期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717.2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金额尚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鸿晟电力和鸿能电务作为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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