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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倍生物(603334)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5-10-31 | | 信息来源 | 2025年10月31日招股书 | | 经营情况 | (四)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2、2025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该公司预计2025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受益于公司主要产品的持续开拓及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等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预计2025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上升,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上述2025年1-9月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该公司及中介机构情况 (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名称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注册资本 10,7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平原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兴河东路 19号控股股东 平原 实际控制人 平原行业分类 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情况 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律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不适用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无 (三)本次发行的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不适用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3,59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2%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59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2%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发行后总股本 14,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4.49元发行市盈率 30.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83元 /股(按照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1.07元/股(按照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1.40元 /股(按照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80元/股(按照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2.15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预测净利润 不适用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87,919.1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79,443.774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建年产 30万吨油酸甲酯、1万吨工业级混合油、5万吨农用微生物菌剂、1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及副产品生物柴油 5万吨、甘油0.82万吨项目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为 8,475.3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为 600.00万元,承销费用为 5,205.98万 元;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400.94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3、律师费用:677.68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1.13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9.59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海富通丰倍生物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为“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实际获配数量为2,041,64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比例为 5.69%,获配金额为49,999,984.01元。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不适用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 期2025年10月17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申购日期2025年10月27日缴款日期2025年10月29日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59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该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4,350.00万股。本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718.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8.329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1.37%。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309.670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2、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决定,包括以下几类: (1)与该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 3、该公司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注 3:良友油脂指常州市金坛区良友油脂有限公司,系该公司全资子公司。 4、获配结果 5、限售期限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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