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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00062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主要因汇兑收益及利息收入增加影响;“投资收益”变动主要因合营企业盈利减少影响;“其他收益”变动主要因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影响;“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因本期确认对合联营企业投资负商誉影响;“所得税费用”变动主要因本期税会差异增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缩短供应商支付账期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去年同期定期存款到期转为活期影响,本期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公司分红款本期还未支付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主要因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影响。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七中的“57、投资收益”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513,157.75 0.30% 否资产减值 -49,093,178.82 -2.26% 详见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中的“59、资产减值损失” 否营业外收入 90,081,260.28 4.15% 否营业外支出 26,831,412.99 1.24%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货币资金 52,829,884,518.42 29.31% 64,182,095,662.74 30.83% -1.52%应收票据 25,556,794,627.72 14.18% 45,580,904,582.72 21.90% -7.72%应收账款 6,628,268,326.16 3.68% 3,398,477,724.75 1.63% 2.05%合同资产 134,870,162.74 0.07% 592,426,824.74 0.28% -0.21%存货 16,978,733,349.13 9.42% 17,081,370,658.58 8.21% 1.21%投资性房地产 5,855,936.14 0.00% 5,969,291.92 0.00% 0.00%长期股权投资 20,942,690,120.36 11.62% 18,525,675,882.50 8.90% 2.72%固定资产 21,113,723,725.32 11.72% 21,773,526,063.55 10.46% 1.26%在建工程 1,820,626,823.39 1.01% 1,596,384,269.60 0.77% 0.24%使用权资产 235,257,110.02 0.13% 273,297,841.75 0.13% 0.00%短期借款 51,473,034.14 0.03% 40,036,055.69 0.02% 0.01%应付账款 25,225,193,216.25 14.00% 43,835,671,129.12 21.06% -7.06%合同负债 7,035,330,896.06 3.90% 10,887,896,995.49 5.23% -1.33%长期借款 36,000,000.00 0.02% -0.02%租赁负债 208,163,631.20 0.12% 269,211,409.06 0.13% -0.01%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变动主要受票据背书转让及到期收款影响;“应收账款”变动主要为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加大对经销商支持力度影响;“应付账款”变动主要因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缩短供应商支付账期影响;“合同负债”变动主要因经销商启票核销预收货款影响。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598,608.41万元,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929.76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5,207.93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721.98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330.1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866.6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8.3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7,621.34万元。3.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0年10月26日 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141,568.38 103,313.68 - 103,922.78 00.59% 是 80,387.05 985,301.30 不适用 否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因) 本报告期实现的经济效益计算期间为2025年 1月至 6月,计算周期不足一个完整年度;考虑到汽车销售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故该项目本报告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资金 1,605,458,600.00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节余募集资金 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 后的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2020年向 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新一代 节能产 品转型 升级项 目 1.H系列五 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3.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4.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资金 1,605,458,600.00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3.信息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场业务同步增加,带动整体备件销售规模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重庆行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出口业务,受主要市场竞争激烈影响,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总体利润同比减少;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得益于销量规模提升以及产品结构优化,利润同比向好;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主要因林肯品牌销量同比下滑,利润同比减少。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公司的 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的回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指导思想,更好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三个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为坚定战略引领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提升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者满意度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此外,公司于2024年 4月18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6)。公司注重积极回报股东,增加分红频次,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9,914,086,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 495,704,30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8月 12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70万元。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一是通过现场接待、参观调研、电话会议、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互动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等重要战略版块发展的理解和认同。二是结合公司重大品牌活动,组织投资者开展专题交流、专场试乘试驾体验等活动,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三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其中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运用数字化技术全程直播,展示了公司转型发展稳步推进、经营质量向好等经营亮点,有效传递了公司价值。公司将于 8月 25日下午 15:00-16: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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