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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莱英(002821)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于2026年6月30日,公司人民币153,517,453.03元的货币资金受限,主要为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7,222,263.28元和冻结 资金人民币96,295,189.75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报告期外汇掉期合约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6.90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收款主要以外币结算,所涉及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化和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 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4、该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和 风险管理。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 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 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公司对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6.90万元,其公允价值均按照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报价确定,涉诉情况(如适用) 未涉诉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3月31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6年06月12日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4)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5) = (4) / (1)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年度 非公 开发 行2020年10 月16 日 231,0 57.20 227,4 96.07 30,37 5.44 221,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21,121.7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2020年10月16日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性论证,但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目前公司整体小分子产能通过连续性反应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效率以及借助规模化优势,化学大分子和新分子类型制剂业务快速发展,对产能诉求非常紧迫,因此将原用于小分子综合能力建设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上述两个领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将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7,367.7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建设项目”,将6,000万元增加原募投项目“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剂中试及产业化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 月;将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药物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12 月;注2: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连续反应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整体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后,于2025年度陆续产生经济效益。一方面由于该等项目尚处于产能起步阶段,达到预计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聚焦研发投入,积累相关技术储备,初期研发费用投入相对较大,导致该等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见下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1年5 月18 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创新药CDMO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实施地点由吉林省敦化市变更至江苏省镇江市;2022年9 月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变更为“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镇江市变更至江苏省泰兴市;2022年9 月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战略新兴业务板块的服务能力,公司变更“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项目”及“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的用途,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257.10万元中的人民币40,000.00万元和人民币13,257.10万元分别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2023年10 月3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拟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其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其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其子公司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6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更、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把握市场机遇,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额从人民币10亿元中调减人民币4亿元,拟分别投入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剂中试及产业化项目”和“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连续反应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6月。2024年7月19日该变更议案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7 月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更、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行业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剩余资金分别投入至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建设项目”,及增加原募投项目“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剂中试及产业化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 月。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药物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 月延期至2028年12 月。2025年8月6日该变更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不适用 (1)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7 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1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2亿元; (2)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1 月15 日,公司已将2021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3)2023年度至2026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描述。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凯莱英制药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系汇率波动及毛利率影响所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中明确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第九条“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因此并未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2024年回购情况请关注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回购进展、回购完成及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关于分红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以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份,具体情况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增持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关于强化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请关注公司已披露的《投资者调研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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