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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雅图(00287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1、营销业务带动整体收入持续增长,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2025年上半年,公司部分大客户收入持续增长,礼赠品和促销服务业务合计实现收入11.00亿元,同比增长63.89%; 实现毛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22.57%。新媒体营销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63亿元,同比下降49.20%;毛利率为19.91%,同比上升2.61个百分点。上半年营销服务业务(包括礼赠品、促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总体实现收入13.63亿 元,同比增长14.61%;实现毛利润1.66亿元,同比下降8.90%。 2025年上半年,公司特许纪念品业务实现收入2,446.94万元,同比增长74.50%;毛利率为30.84%。上半年特许纪念品收入增长主要由哈尔滨亚冬会特许业务贡献。随着下半年成都世运会、粤港澳大湾区全运会相继开幕,特许纪念品业务收入有望持续增长。 202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三项费用合计1.50亿元,同比下降18.08%。一方面,公司降本增效取得了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围绕“大IP+科技”战略进行长期持续的投入,2025年重点在C端零售IP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及线上线下渠道开拓、世运会与大湾区全运会产品开发与运营、IP签约和前沿科技应用等方面进行投入,从长期来看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打开新的增长空间。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1亿元,同比增长15.37%;实现毛利润1.74亿元,同比下降5.93%。受员工职务侵占案件影响,上半年计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1,575.10万元。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72万元。公司在市场竞争激烈、IP文创等新业务持续投入的情况下,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保持收入持续增长。 2、“大IP+科技”战略加速落地,向C端进军成效显著。 (1)持续扩充IP资源,形成“国潮”+“国际”的IP矩阵。加大国潮IP合作和产品开发力度,与上影集团旗下子公司上影元合作开发国民IP《大闹天宫》相关产品,与各地文旅合作运营文旅IP。例如,在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指 导下,与天安门旅游服务集团合作开发天安门地区文化创意产品;与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和成都国之瑰宝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熊猫“花花”IP文创产品;与哈尔滨“尔滨礼物”、西安“雁塔有礼了”等文旅品牌合作开发地方特色文创产品;与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的普陀山文化符号等。与环球产品与消费体验的品牌形象(IP)合作全面提升,授权品牌(IP)扩充至功夫熊猫、小黄人大眼萌、侏罗纪世界/侏罗纪公园、驯龙高手、菲力猫、速度与激情、魔法坏女巫、怪物史莱克等15个环球经典热门品牌(IP)。 (2)加快IP文创产品开发。多个IP产品线加速上市,品类不断丰富,SKU快速增长。环球热门IP系列文创产品上市后受到消费者欢迎,如驯龙高手无牙仔瞌睡龙龙款、站肩款毛绒产品,以及侏罗纪世界恐龙系列毛绒、挂饰和冰箱 贴产品等,在线上线下成为消费者拍照分享的热销产品;与天安门旅游服务集团合作开发的“四季天安”冰箱贴,为北京烂缦胡同开发的“胡同萌犬”冰箱贴、法源寺“丁香”主题冰箱贴,与西安“雁塔有礼了”和上影元合作开发的大闹天宫齐天大圣毛绒玩具等产品,一经上线即成为热销款;与各地文旅合作开发的“福满中华•一城一礼”系列徽章和冰箱贴产品销售势头良好。此外,公司加大了自有品牌产品开发力度,为北京大吉巷首店开发的“大吉象”系列冰箱贴、毛绒产品,以及抗战系列毛绒产品,融合了传统文化、爱国主题、谐音梗和创意玩法等多种元素,受到消费者好评。 (3)加速C端零售渠道扩张。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元隆元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推出零售子品牌“元隆元创”,并在北京大吉巷开设元隆元创零售空间首店,为“元隆元创”品牌未来向全国推广打造样板店。此外,在线下渠 道方面发展多元业态,持续开拓自营元隆文创生活馆、文创专营店、IP主题快闪店、机场高铁店、文创自动贩售机以及自营和经销商专柜等,已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全国各主要城市部署NBA文创自动贩售机,并面向大型超市、会员店连锁、潮玩连锁等KA合作渠道打开IP文创产品零售新渠道。线上渠道方面,已在京东、小红书、抖音、天猫等平台开设多个环球影业旗舰店、自营IP电商店铺和综合性店铺,并积极探索自营微信小店创新运营方式,沉淀私域用户,打造C端礼品社交心智,形成数字化用户资产。线上和线下渠道全面打通,进行同步运营、相互引流,形成一体化作战模式。产品开发和渠道开拓齐头并进,打开C端市场。 (4)发挥虚实融合优势,探索数字IP运营新模式。圆明园VR大空间沉浸式体验项目进展顺利,后续还将合作开设更多VR体验馆并开展圆明园数字IP运营业务,包括线上观景门票、虚实文创品开发及销售、线下互动、数字权益发 行等,力争为国潮IP的虚实一体化运营打造经典案例。公司与中华版权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创意中国”版权服务平台,平台旨在以数字版权为核心整合文化创意资源,依托区块链确权、智能合约交易、AI创作评估等前沿技术,构建覆盖版权服务、版权孵化到商业转化的全链路生态系统,助力创作者实现从创意灵感到商业落地的价值提升。 (5)赛会特许业务权益范围不断扩大。在2025年哈尔滨亚冬会不仅获得特许生产、特许零售资质,还开拓了线上京东平台独家特许运营,在哈尔滨各旅游热门点位开设了数十家特许产品零售店,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在2025年成都世运会获得特许生产、特许零售及特许经营场馆零售商资质,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在大湾 区全运会获得特许生产和特许零售资质,特别是香港地区的全运会特许生产和特许零售资质,并获得首批碳足迹证书,目前正在开展相关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作。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4年01 月16 日 60,00 0 59,14 中。 0 合计 -- -- 60,000 59,14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31,466.0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7,937.43万元,其中26,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3) = (2)/ (1) 用状 态日 期 益 实现 的效 益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创意 设计 能力 提升 建设 项目2024年01 月16 日 1、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 2、 数字 营销 业务 系统 建设 项目2024年01 月16 日 2、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 3、 一体 化信 息系 统平 台研 发升 级建 设项 目2024年01 月16 日 3、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运营管理 否 3,477.5 3,477% 尚未达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 智能 仓储 中心 建设 项目2024年01 月16 日 4、智能仓储中心建设 5、 补充 流动 资金 和偿 还银 行借 款2024年01 月16 日 5、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补流及还贷 否 15,12 15,12 15,15 100.12% 尚未达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12 59,12 948.24 31,43 -- -- 不适用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合计 -- 59,12 59,12 948.24 31,4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4年1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增加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将“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及租赁房产改为租赁房产,并相应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结构。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于2024年1月26日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4年4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0.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656.1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24.7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8243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80.89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4年1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19日,本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6,700.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6,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均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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