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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泰股份(00290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测试,暂无法预测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营业外收入 430,193.27 -2.57% 主要系出售废旧物资所致 否营业外支出 596,078.67 -3.56% 主要系公益捐赠支出所致 否信用减值损失 -822,612.59 4.92% 主要系计提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减值准备所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暂无法预测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其他收益 3,477,291.40 -20.78%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期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变动-3,337,345.23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年 非公 开发 行A 股股 票2021年01 月08 日 29,99 9.99 27,73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字[2020]2581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32,715,37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3,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已于2020年7月28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999,988.7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15008336747371)。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0,754,716.98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0,486.2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3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3]156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6,092,67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602,361.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4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12,400,000.00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2,600,000.00元(含增值税)已于2022年11月22日支付),实际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信息披露等费用人民币16,166,125.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436,236.3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3602028929201328308)。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1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4]23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0,396,163.0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72,944,538.92元,本报告期使用7,451,624.09元用于永久补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65,985.5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065,985.5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报告期使用81,105.3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金额人民币153,522,082.1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53,440,976.79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9,212,383.95 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309,698.2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3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845.8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5,852.1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非公开发行A2021年01月08日 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 生产建设 是 29,054%2023年04月25日 378.21 1,062.76 否 否股股票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1年01月08日 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0.2万吨核心助剂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4月30日。该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影响,项目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延迟; 2、由于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变化,而公司前述项目工程量相对较大、方案较为复杂,公司为适应下游行业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在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建设方案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迟。 该项目已于2023年4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国内宏观环境和建筑工程行业景气度影响,产线建成初期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品分摊的折旧和摊销较高,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二)公司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已处于正常运营,公司正持续推 进产能爬坡,产能利用率暂时较低,销售产品分摊的折旧和摊销较高,因此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不适用。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1、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 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外部市场最新变化,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内部回报率,将“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调整为“年产 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 公司新增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产能建设,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金额,为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适当调减2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为1.484万吨产能建设,取消2万吨乙烯基硅油产能建设,原项目中0.2万吨核心助剂产能建设保持不变。其中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产能建设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调整为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并在公司广州市从化南厂区以技改方式实施,其它产线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以上调整导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变化且投资总额由42,025.89万元调整为39,831.01万元。受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新产线设备选型、调试与安装时间影响,变更后项目整体建成完工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 2、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2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包括:(1)对子项目“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进行搬迁。募投项目子项目“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目前已建设投产,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收到《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公司计划于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并于2027年底前搬迁至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外的公司自有土地上,搬迁时间预计在1-3个月。(2)对子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优化工艺、原料选型,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募投项目中的子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目前尚未完成建设,根据《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工艺、原料选型,取消该项目中化学反应工艺,并将该项目预计建成时间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同时,由于子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亦相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具体情况详见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25,594,543.78元及发行费用3,962,264.15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535号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3日置换完毕。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129,212,383.95元及发行费用3,279,332.69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4]2125号鉴证报告,且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置换完毕。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一)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 及市场情况,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0,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0,000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86.16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账户:38830188000082456)已于2024年5月27日销户,账户节余金额4,117.10元已于2024年4月17日转出到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15008336747371)银行专项账户。 (二)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 密封胶15,000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该项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 密封胶15,000吨项目”已于2023年5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仍节余募集资金745.05万元,其中,仅有少量尾款54.06万元待支付。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剩余全部节余募集资金745.05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该项节余募集资金745.1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0.00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6.34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0年 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 非公 开发 行A 股股 票 年产中性 硅酮密封 胶15,000 吨和改性 硅酮密封 胶15,000 吨项目 年产中 性硅酮 密封胶 80,000 吨和改 性硅酮 密封胶 30,000 吨项目 20,973. 04月25 日 378.21 否 否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 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 15,343.12月31日 -502.76 不适用 否合计 -- -- -- 36,317.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0,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0,000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公告》(2022-06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7)。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1、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外部市场最新变化,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内部回报率,将“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调整为“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 公司新增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产能建设,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金额,为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适当调减2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为1.484万吨产能建设,取消2万吨乙烯基硅油产能建设,原项目中0.2万吨核心助剂产能建设保持不变。其中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产能建设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调整为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并在公司广州市从化南厂区以技改方式实施,其它产线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以上调整导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变化且投资总额由42,025.89万元调整为39,831.01万元。受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新产线设备选型、调试与安装时间影响,变更后项目整体建成完工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2024-08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 2、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包括:(1)对子项目“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进行搬迁;募投项目子项目“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目前已建设投产,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收到《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公司计划于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并于2027年底前搬迁至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外的公司自有土地上,搬迁时间预计在1-3个月。(2)对子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优化工艺、原料选型,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募投项目中的子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目前尚未完成建设,根据《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工艺、原料选型,取消该项目中化学反应工艺,并将该项目预计建成时间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同时,由于子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亦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8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9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4月30日。该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影响,项目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延迟; 2、由于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变化,而公司前述项目工程量相对较大、方案较为 复杂,公司为适应下游行业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在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建设方案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迟。该项目已于2023年4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国内宏观环境和建筑工程行业景气度影响,产线建成初期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品分摊的折旧和摊销较高,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9,500,000.00 356,580,318.14 131,210,744.01 148,792,品》;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密封胶制造;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03,436,236.32 453,271,070.01 281,020,861.17 50,245.2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技术服 253,436,236.32 437,974,707.52 225,487,409.21 19,395,4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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