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地在线(00299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是链接互联网媒体资源、SaaS产品、公司自主研发平台与企业客户的桥梁,通过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充分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全域全链路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来降低客户营销成本和提升营销效果,同时持续积累行业和客户服务数据,为客户后续服务提供更好的数据和策略支持,最终增强客户与公司的“黏性”。 公司凭借多年来的行业经验积累,与腾讯系、字节系、360、爱奇艺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为客户提供基于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小程序、视频号、360搜索、爱奇艺视频、今日头条、抖音等多种流量通道,满足客户从媒体、内容、电商等各种场景的品效联动转换,并结合公司在创意内容制作、全链路代运营、数字人、数字内容、数字资产创造及商业化运营方面的能力,为客户提供全域全链路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高客户的营销效果,帮助客户实现品牌价值升级。 (三)市场地位 公司凭借十余年互联网行业的营销经验、专业优势、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品牌地位,赢得了国内主流互联网媒体的信任,公司与腾讯系、字节系、360、爱奇艺等国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持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另外,公司拥有全行业优质客户资源,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 17万家,致力于帮助企业客户数字化转型,以专业综合式的互联网营销方案服务于客户,同时不断关注行业发展变化,不断推进公司在虚拟数字业务方面的探索和布局,以完善的流量渠道、丰富的营销方式、先进的技术、设备、顶尖人才以及开放化的自主研发平台,使公司在行业中持续处于较高的地位。 (四)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受上游媒体政策影响,公司采购成本有所上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对报告期末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积极调整自身业务布局,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以减轻传统营销需求不足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1、外部驱动因素: (1)数字经济政策持续深化,营销市场规模维稳 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为公司数智化业务提供政策背书。工信部《2025年上半年数字经济发展统计公报》提出,2025年上半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2%,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地位进一步巩固。 QuestMobile数据显示,2025年 Q1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达 1591.7亿元,同比增长4.1%。互联网广告主自身业务整合与创新拓展,通过大规模广告投放提高市场份额,各行业,尤其是零售、快消、文旅、教育、金融、制造等,加速推进全链路数字化转型,对精准营销、用户运营、品牌数字化建设、私域流量管理、SaaS工具等数字化服务的需求持续旺盛且升级,驱动公司数字化营销业务持续发展。 (2)新型消费场景需求增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 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网民规模达 11.2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提升至 79.7%,网民规模持续稳定。我国数字文娱领域发展“内外兼修”,持续向全球输出优秀文化价值,并不断拓展与线下的融合,为国内文旅市场增加新动力,为公司各类数字内容服务、VR大空间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2、内部驱动因素 (1)媒体及客户资源稳定,数字化营销业务稳健运营 公司在行业内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通过专业的服务优势、坚实的业务拓展能力、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行业内建立了口碑良好、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国内数十家主流互联网媒体的信任,公司与腾讯系、字节系、360、爱奇艺等国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进一步加强合作关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互联网媒体资源矩阵。另外凭借优质、全面且专业的互联网营销服务,赢得了广大企业客户的信赖和认可,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最大程度驱动客户价值的创造。同时,公司提升内部运营管理,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通过高效的管理能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 (2)紧跟行业需求变化,积极拓展数智化业务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线上线下流量格局演变及客户多元化品牌运营需求的精准洞察,积极拓展线下品牌代运营、虚拟数字技术及内容应用等方向的业务模式,形成线上线下全域综合服务能力。同时,深度推进公司在虚拟数字内容与衍生数字资产商业化的探索和落地,拓展 VR/XR内容服务的业务模式,尝试应用于电商直播、艺术、娱乐、旅游等领域,为公司打开业绩增长空间。 随着 AI技术及相关应用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与传媒行业的融合发展也不断升级,公司在数字虚拟业务稳步推进的同时,依托多年为中小微企业的客户运营及资源优势,融合 AI技术积极探索可以满未来,公司希望通过全新的技术和应用工具,为企业在品牌营销、基建升级、数字资产积累及商业化服务方面高效赋能,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更好的支持企业应对数智化浪潮,同时也将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3,512,338.49 0.30% 3,841,646.26 0.31% -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93,916.57 0.36% 4,293,271.07 0.35% 0.01%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产权利受限的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20年08月05日 54,719.28 48,09户。合计 -- -- 54,719.28 48,09(天职业字[2020]33476号)验证确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6,287.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3,496.8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一体 化营 销服 务网 络项 目2020年08月05日 一体 化营 销服 务网 络项 目 生产 建设 是 31,25 2.64 27,85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主要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 提供场地支撑,但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周期较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原计划购买的房产已不在出售状态,公司需寻找新的房产标的,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将“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 “研发中心项目”在设备采购、 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继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31日。 3、原募投项目系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和公司实际 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内容逐步开始实施。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营销生态、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均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增强公司竞争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30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主要用于建立标准化的服务业务流程,提升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拓展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占有率及服务能力,因无法区分、量化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是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研发能力、新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面向互联网营销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不直接产生效益;“房产购置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周期较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原计划购买的房产已不在出售状态,公司需寻找新的房产标的。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房产购置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 5号院通州紫光科技园 21号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9.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4,589.82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天职业字[2020]37752 号)。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出具《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于2020年 11月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89.82万元的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公司已于到期日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公司已于到期日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公司已于到期日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公司已于到期日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万元。项目实施出 适用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000.00万元用于“房产购置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投资金额 10,400.69万元,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86.67%,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707.88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房产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另一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7天通知存款 9,00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4,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一体化 营销服 务网络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存在项目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公司房产购置项目资金存在缺口,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加快项目进展,公司拟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 5,000万元用于“房产购置项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 5,000万元用于“房产购置项目”。调整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6,252.64万元,“房产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2、“房产购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成本较预算实现一定节余。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房产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1,707.88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于 “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本次调整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7,851.95万元,“房产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0,400.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主要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提供场地支撑,但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周期较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原计划购买的房产已不在出售状态,公司需寻找新的房产标的,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将“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 “研发中心项目” 在设备采购、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继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31日。 3、原募投项目系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 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内容逐步开始实施。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营销生态、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均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增强公司竞争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30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