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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因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2,190,377.95元、因诉讼被冻结资金680,000.00元(已于2025年7月解 除冻结),除上述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额 额 (2) 比例 (3) = (2) / (1) 集资 金总 额 金总 额 金总 额比 例 及去 向 金额 2020 发行 股票2020年04 月28 日 45,93 9.74 42,59 0.54 3,073 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5年3月31日,“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按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83.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3,528.42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433.24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5,456.45万元(注1),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92.1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8,492.10万元,其中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2)、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6.18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776.04万元。注1:与2025-016公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83.77万元相差2,827.32万元为部分现金理财的持有期尚未届满,为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该等资金于2025年7月10日转出专户。 注2:包括注1尚未转出专户的2,827.32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告期 投入 金额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达到 预计 效益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 平板 显示 背光 器件 扩建 项目2020年04 月28 日 新型 平板 显示 背光 器件 扩建 因) 1、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因系鉴于健康光源业务在公司战略推进中的占比逐渐降低,且外部市场与竞争环境变化较大,继续投入“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效果保证存在不确定性。为了坚定推进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此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已终止实施。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 不适用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号)。详见公司2020年8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41,374.22万元,已累计投入31,543.86万元,预估待支付的金额6,272.34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283.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5,456.4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 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截止2025年3月31日,该等收益4,701.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492.10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其中: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827.32万元,剩余已结项尚未支付投资款为5,504.1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为160.68万元,已结项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款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6,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新型平 板显示 背光器 件扩建 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及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根据外部环境、公司战略对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明细项目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2024年8月31日延迟至2025年8月31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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