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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00218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841,319,369.00 -90,593,738.00 -828.67% 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603,999.00 -82,073,903.00 148.25% 主要系公司预留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备用金变动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1年07 月09 日 222,4 51.99 219,9 36.84 7,757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11,27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69元。截至2021年7月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224,519,865.68元,扣除发行费用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9,368,404.12元。 至2021年7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36,480,711.1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4,090,107.60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77,577,633.1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14,100,00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实际到账金额扣除各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118,566,634.75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山东 怡亚 通供 应链 产业 园项 目2021年07 月09 日 山东 怡亚 通供 应链 产业 园项 目 生产 建设 是 102, 154. 9 53,9 2 2,30 0 38,7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募投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用工等环节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募投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2、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 3、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是在上海临港洋山保税港区的自有土地新建仓储物流基地,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随着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前期在上海金桥、洋山港等地区建立了仓储物流中心,经过多年建设经营,目前运营情况良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在当前环境下的业务运作需要,在此情况下,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慎重论证评估,终止了“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64,090,107.60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463,626.89元,公司申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65,553,734.49元。该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10日置换完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公司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11月11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归还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6月14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于2022年9月2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月13日归还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2月27日归还0.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3月7日归还0.0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5月24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7月27日归还0.0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8月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2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归还0.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0月30日归还0.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1月27日归还0.6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2月26日归还0.0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月8日归还0.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5月28日归还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6月25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7月19日归还5.9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4、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9月29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0月29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1月5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10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26日归还0.1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月8日归还0.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月21日归还0.4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2月26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6日归还3.49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12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26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7月23日归还1.14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705,248.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数字化转型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566,634.7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始终将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战略方向,以健全的内部管控体系为基石,不断强化规范运营水平,积极推动数字化变革,从而有效提升决策效率与运营效能。公司深度融合数字技术与产业经济,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业务模式创新,从传统供应链服务平台成功转型为整合型综合商社。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公司凭借强大的供应链服务能力,深度融入并优化产业链运作,同时精准把握算力产业发展浪潮,聚焦算力供应链核心机遇,大力布局算力科技业务——通过深度切入AI国产信创、算力优化与运维、固态存储等关键领域。此外,公司还积极发挥孵化器作用,培育新兴业务与创新模式,构建起以供应链为核心支撑、算力供应链为全新增长的有机协同、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系统。怡亚通的发展离不开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公司始终牢记“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公司合规、稳健经营。针对算力科技这一战略性新兴业务,公司将持续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资源整合等环节筑牢风险防线,确保业务健康有序推进,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携手投资者共同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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