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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新材(002254)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 (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3年 非公开发 行2023年02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号),本公司获准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730,481股,发行价格 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327,398.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7,632,595.8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号)。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4,524,133.70元,2026年上半年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487,531.52元,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48,445,804.8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7,565,860.42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融资项 目名称 证券上市 日期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项目 性质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2023年02月03日 宁夏泰和芳纶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 生产建设 否 124,815 124,815 2.22 115,507.06 92.54%2025年12月31日 2,772.63 2,772.63 否 否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2023年02月03日 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因) 根据目前全球芳纶行业整体供需现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和产能规划,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避免过快投入产能造成资源闲置,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对“宁夏芳纶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夏芳纶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本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域需求下行,产品销量未达预期,且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滑,利润未达预期目标;本公司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本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主要是上半年间位芳纶低端产品的销量占比较高,摊薄整体盈利水平造成利润未达预期目标。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262.85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研究院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研究院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6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29日、2024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19日、2025年8月29日、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04日、2026年5月18日将先期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费用4,866.43万元、8,428.77万元、5,472.19万元、14,393.70万元、12,618.71万元、6,238.86万元、7,971.79万元、5,128.51万元、4,751.62万元、904.59万元、3,376.63万元、1,464.06万元、986.28万元、3,472.78万元、5,315万元、566.50万元、2,089.98万元、182.13万元、580.13万元、3,192.47万元、124.01万元、5,572.62万元、2,608.19万元、1,235.13万元、4,710万元、4,840.71万元进行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宁夏芳纶或研究院一般账户。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已整体建设完工。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0,516.69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807.3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30,865.09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拟全部投入研究院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截至2025年6月,公司已办理完毕“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账户的销户手续,其账户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根据市场变化,优化产品结构、调减项目产能;2、设备采购方面,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原计划采用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减少了设备的采购,使用国产设备代替进口设备,积极利用旧设备改造参与募投项目建设,节约了设备投资,并合理控制外协外委加工成本,减少了设备采购及安装支出;3、为简化项目流程,上述募投项目中部分公用工程由园区整体分摊,分摊部分及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出;4、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及全资子公司研究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受益于产品售价提升及公司提质增效举措落地,宁夏宁东公司氨纶业务亏损大幅收窄。 泰和芳纶公司通过质量攻关与成本控制,2026年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泰和新材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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