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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入减少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409,273,081.79 2,053,723,020.51 17.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3,605,503.62 -2,875,217,560.48 -6.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2,815,863.18 1,133,012,461.98 120.90%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类REITs款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58,483,441.35 311,517,922.01 496.59% 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综合作用影响。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影响。 是 资产减值 -67,445,713.67 -5.2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5号机组计提减值影响。 否营业外收入 25,673,210.92 2.00% 主要系报告期部分新能源项目电量补偿影响。 否营业外支出 3,050,308.68 0.24% 主要系扶贫捐赠、滞纳金等影响。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体 化项 目 自建 是 绿 氢、合成氨 1,349,902,2 3,845,090,5 自有资金、借款 85.00日 巨潮资讯网(wwwfo.co m.cn ) (公 告编 号: 2022- 106) 山东 潍坊 风光 储多 能互 补试 点项 目首 期二 批 (风 电) 自建 是 风电 147,789,192.31 659,720,269.10 自有资金、借款 38.70日 巨潮资讯网(wwwfo.co m.cn ) (公 告编 号: 2024- 039) 广西 邕宁 那楼 200MW 风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16年度 非公 开发 行股2017年01 月04 383,9 93 375,7 户。 合计 -- -- 383,9 93 375,7 到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8,997,079.85元。2017年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830,670.9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05,994.12元。2018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3,110.3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8,344.43元。2019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359.68元,补充流动资金3,979,148.18元,账户费用支出1,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55.93元。2020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6.64元,账户费用支出1,14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252.57元。2021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4.31元,账户费用支出7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486.88元。2022年度专户利息收入991.09元,账户费用支出802.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675.97元。2023年度专户利息收入769.38元,账户费用支出1074.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70.65元。2024年度专户利息收入592.18元,账户费用支出36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602.8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50.76元,各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29,812.0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70,162.85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安 徽南 谯常 山风 电场 项目2017年01 月04 日 1.安 徽南 谯常 山风 电场 一期 工程2017年01 月04 日 2.青 海诺 木洪 大格 勒河 东风 电场 一期 工程 生产 建设 否 38,8 08 38,8 9%2017年10 月30 日 567. 1 7,33 5.8 否 否 3.吉 林长 岭腰 井子 风电 场二 期工 程2017年01 月04 日 3.吉 林长 岭腰 井子 风电 场二 期工 程 生产 建设 否 36,0 30 36,0 十号 风电 场二 期工 程2017年01 月04 日 4.吉 林长 岭三 十号 风电 场二 期工 程 生产 建设 否 35,3 74 35,3 电价。 2.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市场环境供大于求,省内新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增加,消纳能力基本未变,导致限电增加。现货交易开启后,参与市场化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3.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市场环境供大于求,省内新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增加,消纳能力基本未变,导致限电增加。现货交易开启后,参与市场化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4.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限电情况较为严重,同时因市场化交易导致实际售电单价较低。 5.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陕西地区新增投产项目影响项目电量消纳,导致项目发电小时数未达预期,同时因市场化交易导致实际售电单价较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对上述1-7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185,231.38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230.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0,493.8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性补流实施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8,833.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0,493.8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用于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7.02万元,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银行监管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提升盈利能力。 天津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该子公司无实质性业务,对整体经营和业绩无影响。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持有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8%的股权。根据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所规定的表决机制,本公司可以控制该基金的 投资决策。因此,本公司对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实际控制权,故将该基金纳入合并范围。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77)。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工作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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