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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财务费用 3,412,064.38 -543,935.66 727.29% 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12,664,517.04 14,383,390.90 -11.95% 研发投入 122,738,244.45 68,335,684.19 79.61% 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增多,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80,780.60 43,744,623.43 -78.33% 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加备货,材料款支付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678,729.54 -312,253,060.19 -26.4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4,399.14 322,191,024.16 -97.26% 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3,396,115.11 56,984,005.14 -755.26% 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所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增长,增加存货安全库存量所致。投资性房地产 10,341,079.32 0.31% 10,873,356.64 0.34% -0.03%固定资产 959,488,800.15 28.71% 997,298,320.28 30.85% -2.14%加投入所致。使用权资产 877,484.02 0.03% 1,383,045.97 0.04% -0.01%短期借款 300,183,835.61 8.98% 8.98% 主要系新增短期银行借款所致。合同负债 194,796,711.58 5.83% 179,367,200.64 5.55% 0.28%长期借款 450,842,636.13 13.49% 490,192,794.22 15.17% -1.68%租赁负债 345,825.50 0.01% 338,582.49 0.01% 0.0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9,071,760.00元系外币交易保证金,34,736.00元系土地复垦费用保证金,27,950,750.00元 系涉诉冻结资金,3,000,000.00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49,719,438.78元系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3)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中47,782,654.20元系银行贷款抵押; (4)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中163,366,048.11元系银行贷款抵押。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期16万吨/年 编号:2022-024 年产33万吨聚醚 多元醇扩建项目 自建 是 化工新材料 61,087,305.48 61,486,251.74 募集资金及编号:2025-0028万吨端氨基聚醚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募集 年份 募集 方式 证券上市 日期 募集资 金总额 募集资金 净额 (1)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募 集资金金额 2011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 11月10 资金专户存放,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49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04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4,444.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74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11月1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9,425.2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425.20万元; (2)2025年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13.6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及销户转出的净额为646.8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590.41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500.67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36万吨/年聚醚 多元醇扩建项目2021年 11月10 日 36万吨/ 年聚醚多 元醇扩建 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36万吨/年高性能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该项目为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2025年1-6月实现税后利润2,739.49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该项目2021年立项时上游原材料维持高位运行,聚醚市场景气度较高,依据当时市场环境,预期效益测算值较高;但该项目在实际设计、建设过程中,公司持续优化工艺设计,厉行节约,节省了一定规模的资金,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为13,587.09万元,仍保持较高收益率水平,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4,9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0,458,037.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4,441,962.4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74,441,962.47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5,000万元及11,230万元分别用于36万吨/年高性能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用于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投入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万元、6,200.00万元分别用于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截止报告期末,36万吨/年高性能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己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7,542.56万元,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12,174.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230.00万元。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拟使用原计划投向“研发中心”的全部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因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截至2021年11月1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252,019.7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6,850,726.31元(不含税),共计101,102,746.06元。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4,252,019.7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850,726.31元(不含税),共计101,102,746.0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69.16万元和1,278.64万元共计2,847.80万元用于31万吨/年聚醚装置改扩建及节能提升项目建设使用。 结余原因:1、在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整合现有设备等资源,节省了部分项目建设成本;2、在营销网络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且在上海、深圳租赁写字楼附带装修及办公设施,无需额外承担装修费用及大量购买办公设施;3、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使用。 结余原因:1、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整合现有设备等资源,节省了部分项目建设成本;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闲置资金通过审批程序暂时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募集资金均通过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1) 变化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1,449.39 249.45 1,300.11 89.70%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31万吨/年聚醚装置改扩建及节能提升项目 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 2,847.8 0 2,847.8 100.00%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分具体项目) ,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一、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变更原因: 本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布局考虑,已于2022年3月22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在高青化工产业园内拟总投资73亿元筹建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随着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日益变化,对产品研发设备、检测精度和研发场地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公司现有厂区内已建设总产能72万吨/年聚醚多元醇,并配套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现有厂区面临工业用地紧张的瓶颈。为更加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公司拟终止现有厂区建设研发中心的计划,变更研发中心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中配套建设研发中心,以高标准、高起点的研发环境、硬件设施,整合、引进、壮大企业研发力量,充分发挥研发中心在参与企业发展战略、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决策中的作用,继续深耕新材料领域。 决策程序: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因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巨潮资讯披露外,其他均已经按要求在巨潮资讯上进行了披露。 二、31万吨/年聚醚装置改扩建及节能提升项目变更原因: 1、在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整合现有设备等资源,节省了部分项目建设成本; 2、在营销网络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且在上海、深圳租赁写字楼附带装修及办公设施,无需额外承担装修费用及大量购买办公设施; 3、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决策程序: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信息披露: 以上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相关的会议及意见均已经按要求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并进行相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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