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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压力增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因素增多,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按照“三领三稳四变五强”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精益·突围·攀高”的经营主题,全力以赴拓市场、强创新、提质效。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573.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9.38万元。 (1)千方百计拓市场 一是实施国内逆袭行动。以“广东特战区”和“橙色行动”为突破口,加快五金渠道终端下沉、构建商用精益分销体系,拓展空白区域市场43个,新拓优质网点超1600家;落地百万级大项目超20个;中标30多家大型企业和设计院集采项目;电商借助“以旧换新”国补政策和“直播种草”引流带货,营收同比增长10.76%。 二是实施出口出海行动。抢抓“90天关税豁免期”处理积压订单,确保产品交付;以差异化策略加快“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开拓,开发6个国家空白区域代理,新拓多家千万级大客户,中标多个海外工程项目,欧洲、非洲、中东、东南亚市场销售同比实现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智能产品及重点灯具产品营收同比大幅增长,自主品牌营收实现超两位数的增长。 三是新赛道拓展获得新突破。燎旺车灯业务获得6个中高端车型新项目,实现豪华车企品牌“零突破”,营收同比增长9.52%。车灯事业部新拓展6个模组项目,并延伸车灯控制器业务。海洋照明落地“湛江湾一号”智慧海洋牧场项目,成功中标动态节律照明系统样机项目,进入高端深海节律照明新领域。体育照明落地国家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上海PUSH篮球中心灯光改造等专业级场馆项目;动植物照明加快特色经济植物光环境应用推广,中标多个大型养殖企业项目,销售额同比增长46.75%。 (2)坚定不移强创新 一是推动一批联合创新成果。本着优势互补原则,扩大“照明+跨界朋友圈”,聚焦健康照明、船舶照明、智能传感等多个前沿照明技术领域,与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合作伙伴展开广泛合作,通过整合科研资源与产业需求,探索将创新技术深度融入照明产品研发与解决方案构建中。二是落地一批硬核技术突破。发布AI光密码技术,实现家居、商业等全场景智能光谱应用;研发升级国之重器“蛟龙号”灯光系统,提升深海探测和精细搜寻能力,潜深达海下10,500米;MDL智能人车交互技术在新能源量产车型上实现应用突破;微波感应LED关键技术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推出MIP+模组+GOB一体化封装解决方案,发力微间距显示领域;MiniLED背光模组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方案,引领车载显示技术升级。三是输出一批行业标准成果。通过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体系、iecex国际防爆认证,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新增获授权专利186件;公司承办国家强制标准修订研讨会,发布道路隧道照明能效、车辆照明和光信号耐久性等各级标准10项,资质体系和行业话语权不断提升。 (3)多措并举提质效 一是数智升级提质增效。上线运行PLM系统、AI智能客服机器人等项目,引入全自动测光、柔性生产线体等设备,提升生产效率,缩短订单交付周期。二是降本控费精打细算。以全过程预算管控为约束,推动管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供应链等全链条协同降本,组建跨部门“尖刀项目组”对34个重点品类进行专项优化降本,提升产品竞争力。三是“两金”管控压紧压实。加大“两金”考核权重,源头管控和存量压降两手抓,一方面严格落实订单分类分级评审和经销商信用管理制度遏增量;一方面综合利用法律诉讼、专班追收等措施加紧应收账款回收。四是流程优化提效率。完成制度“废改立”40余项,优化33项业务类和78项管理类流程;完成供应链、产品与方案、质量与客服“三大中心”的架构搭建与正常运转,新产品试产周期缩短30%以上,大力精简产品与物料SKU。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金流量净额 -131,887,757.84 19,514,293.35 -775.85%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同比减少,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共同影响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553,235.69 -413,495,213.21 66.49%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同比减少,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同比增加共同影响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 2,288,376.68 43,649,820.47 -94.76%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交割影响所致。预付款项 32,710,901.40 24,419,779.12 33.95% 主要系本期预付日常经营款项增加所致。合同资产 1,126,681.30 1,690,021.95 -33.33% 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回款所致。其他流动资产 414,826,910.56 261,284,776.85 58.76% 主要系本期存入定期存款所致。短期借款 199,599,173.96 307,141,147.49 -35.01%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附有追索权的贴现应收票据到期终止确认影响所致。交易性金融负债 275,250.00 -100.00% 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远期结汇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长期借款 131,440,187.61 222,581,930.54 -40.95%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影响所致。库存股 82,165,144.15 -100.00% 主要系本期注销库存股所致。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6,719.77 1,444,720.72 -55.24%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5,894.65 -601,447.40 157.51% 主要系本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101,495.69 -38,270,808.58 68.38% 主要系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损 -22,424,871.33 -36,958,804.89 39.32%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失以“-”号填列) 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693.00 -99,108.79 34.73% 主要系本期出售资产形成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营业外收入 2,113,315.35 3,054,859.55 -30.82% 主要系上期取得违约金收入较多所致。营业外支出 2,087,195.60 486,217.43 329.27% 主要系本期罚款及滞纳金增加影响所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3,491,772.64 -22,766,075.54 1,037.76%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3,835,708.05 -22,203,388.92 1,063.08%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14,283,065.88 -21,548,515.71 1,094.42%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47,357.83 -654,873.21 31.69% 主要系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所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43,935.41 -562,686.62 38.88% 主要系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3、营业收入构成 4、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利收入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所致。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5,894.65 0.21% 主要系本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是资产减值 -22,424,871.33 -13.49%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是营业外收入 2,113,315.35 1.27% 主要系本期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结转及收到违约金收入影响所致。 否营业外支出 2,087,195.60 1.26% 主要系本期罚款及滞纳金所致。 否其他收益 45,245,132.45 27.22%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否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101,495.69 -7.28%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是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693.00 -0.04% 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金股利,提取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所致。其他流动负债 394,759,280.65 2.30% 377,156,212.40 2.20% 0.1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本期购买金额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大额存单),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其他变动为累计确认利息15,294,849.67元; (2)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为本期增加27,581,682.26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固定资产 207,316,221.86 关联方抵押担保,详见第八节十六、3、其他 无形资产 10,263,929.82其他非流动资产 663.57 受冻结资金合计 1,580,234,989.39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否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实际损益为-0.28万美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锁定出口业务的工业利润,规避汇率风险。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 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5、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2、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也制订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加大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的力度,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银行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汇率变动差异所致。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4月30日、2025年04月23日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 (3) = (2) / (1) 金总 额 额 额比 例 向 2023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12月04日 109,455.18 108,841.55 7,040户。 0合计 -- -- 109,455.18 108,841.55 7,040613.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41.5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168.6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4.96%。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累 计 实 现 的 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3年向2023年 佛山 生产 否 36,464.27 35,850.64 900.93 4,436.26 12.37%2026年 不适用 不适 不适 否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月04日 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建设 11月 用 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12月04日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生产建设 是 25,252.91 13,631.82 3,106.32 13,631.82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12月04日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生产建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12月04日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12月04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项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9,455.18 88,136.71 7,040.14 27,168.62 -- -- 不适用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不存在超募资金合计 -- 109,455.18 88,136.71 7,040.14 27,168.62 -- -- 不适用 不适用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缓叠加海外关税壁垒,以及相关软硬件成本下降等影响,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结合下游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中心计划开展的相关研发课题目前在稳步推进中,相关研发设备及研发相关软件已在陆续进行购置,但因部分实验设备需要定制,且研发设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故设备尚未全部采购、安装及调试到位,鉴于以上原因,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2年,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6年5月。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调整了部分研发课题及配套设备,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研发目标的实现,公司将该项目的投资期限延长一年半,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 3、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在“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为前提,夯实基础,循序投入,但由于汽车车灯供应链体系准入认证严苛,以及高端定制设备落地周期长等原因,当前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滞后,因此,公司将该项目投资期限延长2年,即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5月。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详见本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 2、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大厦54楼”两处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大厦54楼”。募集资金投 适用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昌公司”)为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公司和禅昌公司。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975,313.4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03,975.16元。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上述置换事宜。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483.1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2,583.1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59,900.00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技”)组织实施,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南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5,252.91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改造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新增一处项目实施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 3、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 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出以下调整:一是变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二是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三是延长项目投资期限一年半;四是新增两处实施地点。同时,终止实施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3年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暂未确 定 佛山照 明海南 产业园 一期 11,621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对象发 行股票 定 灯建设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调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本次变更不涉及将原有募投项目变更为新募投项目,没有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备注:“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对应的原承诺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系截至公司审议项目终止的股东大会召开日(2025年5月15日),相应项目暂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最终变更金额以确定新募投项目时实际金额为准。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资 产 出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资 产为 上市 公司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注 3) 资产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资产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适 用关 联交 所涉 及的 资产 产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所涉 及的 债权 债务 是否 已全 部转 移 是否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易情形) 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2025年06月 24,9国轩高科股票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产生影响 0.00% 减持时国轩高科股票的市场价格 否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注: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将对国轩高科、厦门银行等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故本次减持国轩高科股票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22年2月完成购买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国星光电21.32%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国星光电21.48%的股份,国星光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将国星光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21年7月与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股东签订股权协议,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并购燎旺车灯,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燎旺车灯53.79%的股份,燎旺车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自取得其实际控制权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前身为“佛山禅昌电器(高明)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变更为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已获佛山市高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明外贸引字【2005】79号”批准并于2005年8月23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6年8月23日,本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所持该公司30%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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