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精密(00126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22,961,773.68 18,032,334.72 27.34% 财务费用 3,326,787.95 214,733.71 1,449.26% 主要系本报告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5,971,745.65 4,242,636.72 40.76%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研发投入 18,657,461.37 13,303,511.03 40.24% 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15,202.53 49,449,539.14 9.0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647,674.14 -28,069,792.08 -198.00% 主要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825,282.62 -54,689,633.06 198.42% 主要系本报告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92,811.01 -33,309,886.00 172.33% 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及借款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融资成本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2年 首 次 公 开 发 行2022年06 月30 金专户,用途未发生变化,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 0.0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83,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9.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29,179.5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70,642,94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8,786,234.9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2]0003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19,590,421.84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59,760,571.1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856,896.01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865,904.85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014,847.38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2,202.50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5年6月30日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432,300.00元、3,359,913.24元(均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分别于2022年、2023年将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接收专户注销,并将上述账户剩余利息302,099.10元转出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等累计形成收益3,482,445.93元,因此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583,946.71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06月30日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因)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经过谨慎研究,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较短,因此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核算。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6,494.91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713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976.06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18.86万元,合计16,494.9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43.2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扣除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金额后,节余募集资金330.1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5年6月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的转出当日专户余额335.99万元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技术变化情况,对工艺路线进行优化;其次,因技术进步,公司大量选用国产化设备及关键配件,使自动化设备的采购成本较立项时明显降低。因此,项目总设备投入金额大幅降低。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情况减少了工程建设投入,并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途未发生变化,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1,184.31 111.09 10,128.84 90.56%2024年06月 1,191.19 不适用 否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7,329.08 336.49 7,121.93 97.17%2024年12月 -399.14 不适用 否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720.00 111.89 1,679.38 61.74%2024年07月 -29.88 不适用 否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近几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募投项目。伴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国家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在双碳政策的驱动下,对能耗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本次对“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调减投资规模后,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安徽、阳山基地的光伏电站等相关项目建设。 电能为公司生产环节耗用的主要能源,近年来,由于公司产能持续扩张,生产耗电量不断提高,由于能耗双控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电价普遍提升,对公司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从整体效益角度考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虽然“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产销规模将有所下降,但包括壳体在内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能源成本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公司产品保持较好的竞争力。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及“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进行调减,将调减的金额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经过谨慎研究,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较短,因此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核算。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